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时期防灾减灾新理念,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全面做好我市防汛备汛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大同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
三、工作目标
防汛指挥机构健全、体系完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在标准内洪水,确保水库不垮坝、重点河流堤防不决口、城镇不受淹、重要基础设施不遭破坏;遇超标准洪水,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全力抢险,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明确了大同市2019年防汛工作的基本原则、防汛主要任务及职责区分、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有关内容。
1、基本原则。2019年我市的防汛工作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化解、灾情监测预警等日常防治工作。要建立不同地区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会商研判,在现有水系和工程条件下,统一指挥、联防联动,确保防洪安全。强调以防为主、坚持常备不懈。针对各类防汛隐患,要积极采取工程措施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采取非工程措施,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坚持群众抢险救灾队伍和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相结合,实行军民联防。
2、防汛主要任务及职责区分。水库、河道、城镇、边山峪口村庄及学校、尾矿库、地质灾害、矿山企业的防汛工作是2019年我市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了水库、河道、城镇、边山峪口村庄及学校、尾矿库、地质灾害、矿山企业的防汛主体责任单位、防汛监管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册田水库、赵家窑水库、孤山水库、桑干河、十里河、大同市市区防洪抢险任务的协同部队。
3、保障措施。我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负责统筹协调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完善防汛抗旱专项预案。气象、水文部门要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发布气象、水文信息。各部门要依据自身实际,针对防汛隐患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加紧治理。落实防汛物资的储备。我市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乡(镇)、村要加强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数据传输正常,确保“九个一”落实到位。广泛开展宣传,努力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洪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救能力,推进防汛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制度化。
4、工作要求。我市各县(区)应尽快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并细化防汛工作责任和各类责任人。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落实防汛工作责任人,要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防汛抗旱责任。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要建立防汛信息报告机制。突发事件发生时,所在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向市政府报送,条管部门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突发事件1小时内必须报市政府值班室。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谎报、倒流,坚决避免因报汛不及时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及责任主体、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凡未按要求落实、影响度汛安全、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