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8日
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6年行动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部署的第二阶段目标任务的起步之年,根据《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紧扣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基本定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方面继续安排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着力破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难题,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取得更大进展。
二、重大改革(20项)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行为,实行“阳光审批”。动态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探索推行“监管清单”制度。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探索权责清单电子化管理,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网上审批。(牵头单位:市编办)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大同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进一步缩减核准的范围,下放核准的权限。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通过PPP(公私合营)、特许经营等方式,深度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改善事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逐步完善矿业权交易市场体系,探索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矿业权一体化配置。(牵头单位:市煤炭工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4、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推进相关改革任务的实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5、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国有资本的整合调整,改组和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6、深化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形成机制,科学设定薪酬结构,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力求既体现企业家的价值贡献、又能兼顾社会公平。健全薪酬监督机制,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7、完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机制。清理规范对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推动全领域、全产业链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等方式参与国企改革。引导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牵头单位: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信委)
8、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9、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0、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48个乡镇、1002个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民对承包地经营权和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融资,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探索更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有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农村房屋等产权交易。(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
11、推进环境排污许可管理创新。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等管理体系,明确、细化污染源环境监管要求,有效衔接环境管理各项制度,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12、深化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露天采矿临时用地改革。探索尾矿库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新模式。争取开展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3、推进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改革。以省政府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积极推进光伏发电使用林地方式改革,探索光伏发电用地管理的新模式,采取备案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促进林地和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
14、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册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推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尽快出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加快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信用记录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16、建立企业上市的扶持培育机制。加快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牵头部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17、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落实《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功能定位明确、政策保障有力、管理科学规范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编办、市财政局)
18、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合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牵头单位: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管理。(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0、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分批分类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
三、重大事项(30项)
1、实施煤炭基地提质工程。优化产能结构,提升煤炭产业集约化水平。按照“安全、清洁、高效、低碳”方针,积极推进煤炭产业提质工程建设,提升矿井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煤炭工业局、市发改委)
2、推进大同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基地推动先进技术光伏产品应用,加强电网与电站协同建设,做好光伏电站与生态建设的协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加快推进非煤接替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型材料、食品医药、现代服务和康养“八大产业”,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4、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的科技革命,落实全省“互联网+”行动方案,推进“智慧城区”和“三网”融合建设,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传统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相结合,不断催生新兴业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5、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落实《山西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进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开展能效对标,实施能效诊断和监测,制定节能关键技术改进方案,鼓励生产企业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6、完成“三去一降一补”任务。通过“五个一批”压减确实存在的过剩产能,消化库存。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僵尸企业”、“僵尸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企业发展帮扶措施,不仅要让本地“僵尸企业”活起来、不流出,还要通过抓注册、抓投资、抓奖励、抓服务、抓对赌等,吸引更多的外地企业走进大同、落户大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煤炭工业局、市经信委)
7、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做实做大市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强力助推中小企业、潜力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加快华晟果蔬、华林商贸等7家企业挂牌前期工作。支持大同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新增3家村镇银行。稳妥发展第三方支付、P2P贷款、众筹资金、期货和期权网上交易等互联网金融,年内成立市级融资租赁公司。探索金融超市建设。(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8、推进省级低碳县、园区试点建设。推动阳高县、开发区根据省级低碳市县、园区试点实施方案,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探索低碳发展路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9、继续推进采煤深陷区治理。按照《大同市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17年)》,进一步创新工程建设与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年度治理任务,有效解决采煤深陷区受灾群众的安居问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0、推动御河、口泉河“两河”流域治理。抓紧完成《御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以河为基,以水为源,点线结合进行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地下水保护、河流水系综合整治、森林植被恢复及水土保持、采空区治理等。(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11、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科学筹划“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准备工作,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12、推进大同县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按照“山上治本,身边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总思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突出县城绿化、景区绿化、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同时,充分挖掘和整合生态、火山、温泉、土林、水库、湿地、黄花、乡土文化等资源优势,形成生态与旅游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带动全市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13、加快推进“五规合一”。推进五项规划的协调整合,探索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开展“一张图”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五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试运行,实现部门间的联动审批和数据共享。(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14、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城市建设。以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物流快递体系为目标,以提升电商快递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为导向,以拓展农村市场,提升农村电商快递服务能力为抓手,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走出一条有大同特色的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业协同发展之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5、加快推进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加快推进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认真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积极争取早日获批、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16、继续推进扩权强镇试点。灵丘县、阳高县两个试点镇继续通过政府推动、体制创新、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大力提高综合实力,努力打造成规划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实力雄厚、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型中心镇,形成示范带头效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7、加快实施“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实现6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任务。对有劳动能力但未脱贫的,要通过企业产业扶持,提供培训、金融支持等手段,就地发展产业,让2.57万人实现脱贫;对那些“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要通过异地搬迁安置,让1.3万人实现异地脱贫;对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要不断扩大资助覆盖面,确保1万名寒门学子不会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辍学;对居住在生态功能区的困难群众,通过退耕还林和种植经济林增加收入;通过实施千村万人就业培训,让1900人实现脱贫;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让4400人实现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对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和残疾人口,0.5万人通过获得光伏扶贫资产性收益和社会保障政策兜底。(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18、扎实开展国家光伏扶贫试点。把发展光伏产业和实施精准扶贫相结合,认真组织好天镇县、浑源县等国家光伏扶贫试点。组织好全国光伏扶贫现场会。编制好光伏扶贫十三五规划,在全市贫困地区扩大光伏扶贫范围,有序推进,逐步实施。(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
19、加快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加快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征收安置1.7万户,实施棚户区改造52298户、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250万平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3620户、农村住房抗震改建5700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房管局)
20、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实施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基础数据库、信息产业园、云计算等项目。完成环卫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大同智慧房产”系统投入运行。充分发挥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天眼工程作用。(牵头单位:市市政管委会)
21、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向创业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创业基金、税收优惠,按需提供政务服务以及人才培训、政策辅导等后续服务,提高创业企业生存发展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以合理收费方式或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方式向创业个人和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事务代理、政策落实等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22、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在大同大学打造示范性众创空间,争取建成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吸引创客群体进驻;加大创业孵化力度,力争培育2个省级众创空间,每个县区都要培育1个众创空间,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3、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各职业院校建设涵盖骨干专业的多种形式的实训基地,基本满足实践教学和学生技能培训需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4、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推进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5、推进浑源、大同县县乡医疗联合体试点。探索建立人员、业务、医疗设备、绩效考核等统一管理,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服务模式转变的新型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26、推进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类交易制度,将四个交易中心的相同交易程序进行资源整合,合理配置各类交易资源,在规范建设平台过程中完善目前已有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从“物理”到“化学”转变过程中的过度,保证中心的制度化、程序化。加快推进新的电子评标系统的研发。梳理合并工作流程加强模块化管理。对梳理整合后各类流程,设置交易环节风险点,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交易各环节的监控。(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调整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督促各县(区)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28、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进一步推广完善在线审批平台,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9、组织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容提质。按照《山西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扩区升级和退出管理办法》规定,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升级。积极推动发展空间饱和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推动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0、推进乌大张区域交流合作。推进我市与内蒙古乌兰察布、河北张家口联动发展,加快重点领域互联互通和区域一体化。争取《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规划》列入“十三五”国家级区域规划,推动三市在基础设施、生态共治、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合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四、重大项目(30个)
围绕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等领域,2016年推出实施30个转型综改重大项目,并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创新和完善项目审批、投融资、建设运营等保障机制,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五、重大课题(3项)
1、供给侧改革促进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研究。着眼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如何在供给侧发力,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方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增强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动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2、新常态下城市治理创新研究。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五个统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东承首都、西接丝路、南贯三晋、北通蒙俄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富有特色的城市发展道路。(牵头单位:市市政管委会)
3、“互联网+”与我市传统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研究。着眼于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推动我市煤炭、小杂粮等传统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融合本地资源打造具备互联网思维的创新型企业,形成互联网+新业态,促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六、各县(区)转型综改试验
围绕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各县(区)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明晰改革思路和工作举措,开展富有特色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通过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全面改革任务的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市直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承接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结合具体实际进行摸索实践,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模式。
七、工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相关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牵头职责,明确配合单位,细化分解任务,确保相关改革任务的顺利实施,不断完善“一事一表”、“一月一报”等制度,将具体的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进度时间表,确保如期完成转型综改试验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转型综改办要进一步切实落实月度协调推进机制,确保任务涉及领域协调联动、统筹推进,适时召开协调推进会,强化对各级各部门转型综改试验工作的指导。相关市直部门要加强对县(区)改革的支持和指导。
(三)强化示范引领。积极争取国家、省布局的各项改革试点,发挥我市综改区先行先试的作用。对已有的试点,要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对矛盾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试点,要科学组织,有序推进,部分取得经验和成效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
(四)有效督促检查。市转型综改办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任务按照推进方案明确的序时进度扎实有效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要不断完善综改进展考评机制,对重要改革进展和成效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考评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转型综改试验先进典型,宣传各行业、各领域转型综改试验的创新举措。办好转型综改网、综改动态等,营造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