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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县毛家寨水泥厂家属...

2026/03/18 7.3k 阅读 38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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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大通县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收取严重违规、收费人员肆意妄为

发件人:

过**

发件时间:

2026-03-13

发件内容:

尊敬的相关监管部门:

 我们是大通县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居民,现就家属院长期存在的电费收取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以及收费人员无视法规、肆意妄为的恶劣行径,进行投诉,恳请贵部门依法介入、从严查处,彻底整治家属院电费乱象,保障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

家属院电费收取长期处于无监管、无规范、无透明的“三无”状态,收费人员仅凭“一支笔、一张纸”开展工作,乱收,乱抄,将电费收取变成个人牟利的工具,乱象丛生,具体问题触目惊心:

其一,人工抄表毫无底线,乱抄、多抄、估抄成风。家属院未安装智能电表,全程依赖人工抄表,但收费人员从未按规范流程核对读数、经住户确认后记录数据、而是随意估抄,甚至刻意多抄度数。每月电费账单与住户电表实际读数严重不符,凭空多出数十度甚至上百度用电量已成常态。住户多次要求核对抄表记录、查看电表读数,均被收费人员蛮横拒绝,其完全无视电力行业基本操作规范,将抄表权当作个人“敛财工具”。

其二,空房无用电却强制计费,严重侵犯住户权益。本人房屋长期空置,期间未开启任何电器、无任何用电行为,电表读数始终为之前读数,但收费人员每月仍能产生电费,。不仅如此,家属院多名住户均存在相同情况,房屋空置半年、一年以上,从未用电却持续产生电费。当住户提出质疑时,收费人员以“线路损耗”“公摊损耗”等无任何依据的理由搪塞,拒绝核实真实用电情况,严重违反《电力法》中“按用电计量装置记录计收电费”的核心规定。

其三,收费流程极度混乱,无正规票收费、违规加价屡禁不止。收费人员收费时,仅提供手写白条,不提供任何国家统一监制的正规发票,无收费明细、无盖章、无收款凭证,住户无法留存缴费凭证,后续维权无据可依。同时,收费人员擅自提高电价,远超青海省核定的居民生活用电政府定价,却未向住户公示加价依据,涉嫌违规加价敛财。收费过程全程无公示、无监管,收费人员独断专行,

其四,收费人员无视法规,肆意妄为无人管束。面对住户的合理质疑,收费人员态度恶劣、蛮横无理,不仅拒绝配合核查,完全无视法律法规和住户的合法诉求。向家属院管理单位及相关代收主体反映问题,均遭相互推诿、无人处理,收费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监管而愈发肆无忌惮,已严重影响家属院住户的正常生活。

电费收取关乎民生基本权益,而家属院收费人员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肆意践踏公平正义,让全体住户长期承受不合理负担。在此,恳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开展全面调查,彻查收费人员乱抄表、空房收费、无票收费、违规加价的全部违法违规事实,核实违规金额,退还全体住户被违规多收的电费,依法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处罚,建立规范的抄表、收费、公示制度,杜绝人工乱抄乱


回复:

网友:

好!咨询关于大通县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收取严重违规、收费人员肆意妄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咨询问题核查结果

经对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票据核查、现场约谈,结果如下:

(一)乱收电费问题

2026年3月13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桥头镇黎明路19号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毛家寨水泥厂建设于1977年,1999年股份制改造后,工人村水电由青海水泥股份公司供给,现有14栋590户居民,在册、退休职工及家属不足30户,长期无人居住房屋200户左右,实际入住320余户,家属院生产生活用电为青海水泥股份公司通过黄河配售有限公司进行核算后,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服务中心购买,用电类别为大工业用电,电压等级为交流35KV,购买后由水泥厂通过厂内35千伏变压器转换成380伏供居民使用,变压器带来的日常电损由水泥厂负责,总降压站配电室及其设备、设施资产,于2021年9月16日由青海米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拍卖方式竞得,为维持使用及小区供电需向米米公司缴纳租金。执法人员调取青海水泥股份公司电费购价账单显示,2025年7月平均电价约为0.462元/千瓦时,8月平均电价约为0.465元/千瓦时,9月平均电价约为0.45元/千瓦时,11月平均电价约为0.499元/千瓦时,12月平均电价约为0.465元/千瓦时,2026年1月平均电价约为0.549元/千瓦时,2月平均电价约为0.509元/千瓦时。该家属院供电为大工业用电,经现场沟通协调,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因企业经营问题,无法降低电费收费标准。2026年3月10日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已向大通县政府办提交《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关于给水泥厂家属区供水、供电存在困难的报告》。

(二)人工乱抄问题

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小区电表抄表员,该抄表员正在15号楼进行抄表作业,随后执法人员随机对15号楼一单元9块、17号楼四单元的4块电表的抄表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经查:该家属院表具工作正常,电表箱位于楼道内显眼处,电表数据随时可以查看核对,该抄表员抄表规范、流程符合要求,数据记录与电表实际一致,记录表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人工抄表不存在不规范、乱抄多抄,随意估抄、漏抄错抄现象,抄表乱象丛生,数据严重失实、当月用电量与实际用电严重不符,抄表数据无依据、不透明等问题。

针对网友反映的“电费抄表全程由企业留守人员人工操作,无公开公示、无监督机制,居民多次质疑均未得到合理解释等问题”。执法人员积极联系该小区联系转供电企业进行整改,要求抄表数据进行公开公示、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数据公开透明。                        

联系处理结果

因网友号码不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无法与网友取得联系,请网友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系,联系方式:2722824。

最终办理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问题形成专题汇报至大通县人民政府,建议将水泥厂家属院纳入电网改造项目中,实行分表到户,由转供电改为直供电。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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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6-03-1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