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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写给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关于大通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乱收费问题的投诉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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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
笑** |
发件时间: |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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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内容: |
关于大通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乱收费问题的投诉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们是大通县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居民,现就该家属院长期存在电费违规加价、抄表混乱、无正规发票、收费无监督等问题,向贵局正式投诉,恳请依法核查处理,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大通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收费管理方(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家属院管理方) 1. 违规加价收取电费,远超政府定价 根据青海省居民用电价格规定,西宁市合表居民用电标准为0.3964元/千瓦时,转供电线损率不得超过10%,且公共用电、线损费用应纳入物业费,不得摊入居民电费。但该家属院长期以0.6元/度及以上标准向居民收取电费,远超政府定价,属于典型的价格违法行为 。 2. 抄表不规范,多抄、乱抄、估抄现象严重收费方长期不规范抄表,存在估抄、错抄、重复抄表等问题,部分居民月度用电量与实际使用严重不符,无任何抄表记录公示,居民无法核对用电量真实性,收费随意性极大。 3.长期无人居住、未用电仍产生电费部分居民长期不在家、房屋空置、根本未用电,但每月仍产生电费,甚至产生高额电费,管理方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属于明显乱收费行为。 4.收费混乱,无正规票据,财务不透明收费方收取电费后,仅提供手写收据或无任何凭证,从未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收费标准、公摊明细、总表与分表数据长期不公示,居民对电费构成、损耗分摊毫不知情,属于收费不透明、不规范行为。 2023年8月,贵局执法人员已对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乱收费问题开展调查,查明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以0.6元/度向居民收取电费,远超政府定价标准。贵局已于2023年8月8日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该公司严格按规定电价收取电费,并核算清退2022年1月1日以来违规多收的电费款项。 然而,自贵局下达整改通知至今已逾两年多,该公司以线路老化、无法接入农电、物业公司不代收电费等为由,始终未开展电价下调、未核算多收金额、未向居民清退任何费用,违规加价收费问题持续存在,居民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此前贵局承诺督促整改,但至今无实质进展,多收费用仍未退还。 为维护居民正当权益,现再次恳请贵局,依法督促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规加价,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电价;限期完成多收电费的核算,并全额清退给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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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网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大通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违规收取问题的咨询投诉信”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咨询问题核查结果 经对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开展现场突击检查、票据核查、现场约谈,结果如下: (一)乱收电费问题 2026年3月13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桥头镇黎明路19号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毛家寨水泥厂建设于1977年,1999年股份制改造后,工人村水电由青海水泥股份公司供给,现有14栋590户居民,在册、退休职工及家属不足30户,长期无人居住房屋200户左右,实际入住320余户,家属院生产生活用电为青海水泥股份公司通过黄河配售有限公司进行核算后,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服务中心购买,用电类别为大工业用电,电压等级为交流35KV,购买后由水泥厂通过厂内35千伏变压器转换成380伏供居民使用,变压器带来的日常电损由水泥厂负责,总降压站配电室及其设备、设施资产,于2021年9月16日由青海米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拍卖方式竞得,为维持使用及小区供电需向米米公司缴纳租金。执法人员调取青海水泥股份公司电费购价账单显示,2025年7月平均电价约为0.462元/千瓦时,8月平均电价约为0.465元/千瓦时,9月平均电价约为0.45元/千瓦时,11月平均电价约为0.499元/千瓦时,12月平均电价约为0.465元/千瓦时,2026年1月平均电价约为0.549元/千瓦时,2月平均电价约为0.509元/千瓦时。该家属院供电为大工业用电,经现场沟通协调,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因企业经营问题,无法降低电费收费标准。2026年3月10日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已向大通县政府办提交《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关于给水泥厂家属区供水、供电存在困难的报告》。 (二)抄表混乱、多抄多收问题 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小区电表抄表员,该抄表员正在15号楼进行抄表作业,随后执法人员随机对15号楼一单元9块、17号楼四单元的4块电表的抄表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经查:该家属院表具工作正常,电表箱位于楼道内显眼处,电表数据随时可以查看核对,该抄表员抄表规范、流程符合要求,数据记录与电表实际一致,记录表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人工抄表不存在不规范、乱抄多抄,随意估抄、漏抄错抄现象,抄表乱象丛生,数据严重失实、当月用电量与实际用电严重不符,抄表数据无依据、不透明等问题。 针对网友反映的“电费抄表全程由企业留守人员人工操作,无公开公示、无监督机制,居民多次质疑均未得到合理解释等问题”。执法人员积极联系该小区联系转供电企业进行整改,要求抄表数据进行公开公示、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数据公开透明。 二、联系处理结果 2026年3月17日10点40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与网友进行现场联系,电话沟通后了解到网友反映未咨询该问题。 最终办理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问题形成专题汇报至大通县人民政府,建议将水泥厂家属院纳入电网改造项目中,实行分表到户,由转供电改为直供电。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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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6-03-19 |
政府类政府类
写给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市场...
2026/03/18 10.0k 阅读 19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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