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有效应对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山西省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2020年5月印发的《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我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同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编制过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修订工作: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6月,市应急局明确《预案》修订思路和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对我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二是形成初稿阶段。2023年7月至8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对照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修订形成了《预案》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9月,向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2024年1月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最终形成了《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
四、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
《预案》修订完成后,向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23家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23家单位无意见。
五、修订主要内容
《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指挥体系、风险防控、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和附则10个部分,相较原预案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
一是将原预案“1.3编制依据”增加《山西省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是将原预案“2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指挥体系”增加2.2分级应对。
三是将原预案“前线指挥部”调整为“现场指挥部”。
四是将原预案“5.2先期处置”增加“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组织救援,控制事故范围,及时疏散撤离相关人员。”
五是增加附件1《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六是根据《山西省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附件4《市级冶金工贸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
修订完善后,市级层面冶金工贸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与《山西省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更加顺畅。
六、预案章节解读
《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分10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对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灾(险)情分级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指挥体系。对市、县(区)两级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风险防控。对市、县(区)两级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第四部分:监测和预警。对各级、各部门在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第五部分:应急处置与救援。对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分级响应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对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结束后的调查评估、资金保障和工作总结做出部署和安排。
第七部分:恢复与重建。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进行规范。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队伍保障、物资与通信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九部分:宣传培训和演练。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宣传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等常识。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
第九部分:附则。对预案解释及发布时间进行明确。
后附5个附件,分别是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大同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市级冶金工贸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条件、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解读单位: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352-519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