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非煤矿山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保障非煤矿山企业及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山西省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市非煤矿山事故评估结果和我市工作实际,对市政府2020年6月印发的《大同市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新修订。
二、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同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编制过程
按照预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大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承办。修订主要分三个阶段,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5月至6月,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预案修订方案,开始资料收集和整理。二是形成初稿阶段。2023年7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修订形成了预案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7月向市安委办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2024年1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形成了《大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
四、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
预案修订完成后,向大同市级22个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采纳了市发改委提出的附表1中指挥机构职责修改的内容,采纳了大同机场公司提出的规范名称的内容,修改指挥机构职责的内容。
五、修订的主要内容
1.规范了预案名称,同上级预案名称相符,由原来的《大同市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改为《大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去掉了《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规范了指挥部名称,将大同市前线指挥部修改为大同市现场指挥部。
4.规范了成员单位名称,将大同银保监分局修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
5.规范了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的单位和职务,去掉了姓名。
6.明确了应急预案演练的频次,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
六、预案章节解读
(一)总则。对修订预案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作了说明。
(二)大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对市、县(区)两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前线指挥部进行了明确。
(三)风险防控。对县(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明确。
(四)监测和预警。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非煤矿山矿产种类、开采方式和开采情况,完善监测网络、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点监控目标,对可能发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
(五)信息处置与救援。对信息报告、先期处置、三个等级的响应、响应调整、响应结束所做工作进行了明确。
(六)后期处置。主要对善后处置、保险理赔、调查与评估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明确。
(七)恢复与重建。明确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必要时争取上级支持。
(八)保障措施。主要从通信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经费保障、治安保障、物资装备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几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对宣传、培训、演练有关工作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十)附则。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解读单位:大同市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352-519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