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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2016/12/20 1.5w 阅读 54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6〕55号)公布取消和下放了40项行政职权事项。对接上述事项,我市相应取消行政职权事项8项(见表1),承接行政职权事项16项(见表2),落实承接后,我市权责清单需相应调整行政职权7项(见表3)。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承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新增职权事项需编码的,按照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权编码规则赋码,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

表1.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6〕55号文件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8项)

表2.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6〕55号文件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16项)

表3.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6〕55号文件后我市权责清单相应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7项)

00000034346.pdf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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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