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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04 1.6w 阅读 519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7日

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方案

根据晋政发﹝2017﹞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重要论述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如期实现整体脱贫为目标,以“一村一品一主体”为产业扶贫主要抓手,以贫困村为单元,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文化底蕴和比较优势,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于本地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找准产业扶贫的切入点,积极培育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贫困村发展优质、安全、高效农产品,强化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支持的办法,密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长久致富。

(三)目标任务

“一村一品一主体”是指每个贫困村都要有特色产业和产品,都有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优选特色产业;以龙头带动为核心,大力培育和引进经营主体;以组织创新为重点,构建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到2017年底,全市90%以上的贫困村基本确立“一村一品一主体”,达到“五有”标准,即村有产业、有带动企业、有合作社,贫困户有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户均新增产业收入3000元以上。2018年巩固提高,2019年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

二、推进措施

(四)实施产业扶贫项目

围绕产业布局和区域特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为主体谋划实施一批产业扶贫项目。市级组织实施14项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其中,市农委牵头实施11项:“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扶贫项目480万元;休闲观光农业项目135万元;家庭农场扶持项目140万元;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项目420万元;现代农业标准园区建设项目640万元;设施农业建设项目840万元;畜牧业产业发展项目760万元;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590万元;杂粮产业发展项目360万元;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360万元;“三品一标”认证项目150万元。另外市农委准备下拨8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300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用疫苗补助,资金优先贫困地区。

市旅游局、市农委牵头实施1项:30个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其中2017年完成9个。

市林业局牵头实施1项:32.84万亩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其中2017年完成8.21万亩。

市商务局牵头1项:贫困地区大宗农特产品电商促销项目,其中2017年组织促销1场,销售金额1000万元以上。

各县(区)在努力完成省、市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同时,也要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符合本地实际的产业项目,确保所有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五)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把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打造有带动脱贫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上,加大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1、重点扶持实施“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促使其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

2、搭建农业企业与扶贫产业项目对接平台,积极开展对接活动,推进省属、市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与贫困村的产业项目合作;

3、建立扶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进度;

4、引导贫困户组建合作社,鼓励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担任村干部,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资委、市扶贫开发办、市工商联)

(六)加强产业扶贫组织创新

1、推进农村合作组织创新,将财政扶持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及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折股量化,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推动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经营、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贫困村持续稳定脱贫能力;

2、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开发办)

(七)强化科技和培训支撑

1、创新科技服务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村领办科技企业,承包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服务,由政府补助或农户给予相应技术服务费,建立科技人员技术服务与收入挂钩的推广机制;

2、依托山西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省农科院高寒作物研究所,强化特色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优先支持贫困村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高贫困村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

3、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的培训要实现全覆盖;

4、建立扶贫企业、合作社带头人培养制度,提高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省农科院高寒作物研究所)

(八)完善财政金融扶贫政策

1、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对贫困县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

2、积极争取省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中药材产业发展基金和扶贫开发基金倾斜扶持我市贫困地区,积极争取省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大对我市贫困地区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全市6个贫困县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

3、健全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机制,构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扩大企业产业扶贫贷款,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4、健全完善金融扶贫政策,设计促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的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助推作用;

5、积极发展政策性保险,面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量身定制覆盖特色农业产业链的组合型农业保险产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扶贫办、人行大同中心支行、大同银监分局、省保协大同办事处)

(九)加强农业品牌建设

以产业为依托,整合现有品牌,培育新的品牌,打造知名品牌。

1、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建立品牌管理体系,扩大品牌知名度;

2、支持开展“三品一标”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在大型电商平台开辟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专区;

3、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12316公益服务能力建设;

4、加快推进贫困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农产品产地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社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企业、超市、社区的对接。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

三、工作要求

(十)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产业扶贫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协调。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把“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区)产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抓好组织落实,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帮助贫困村引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村是“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合作组织创新,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十一)发挥扶贫工作队作用

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是扶贫工作队及其主管单位的首要任务。各级扶贫工作队要积极指导贫困村选主体、定产业,探索建立帮带模式,2017年年底前帮扶贫困村要全部确立“一村一品一主体”。主管单位和包村负责人要积极参与到“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中,加大对扶贫工作队的支持力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扶贫工作队要及时总结“一村一品一主体”建设中的好办法、好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十二)严格考核督查

省、市已将产业扶贫列为扶贫攻坚专项考核项目之一,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考核办法,县(区)政府要尽快制定具体考核实施细则。省、市于年中和年底,分别要对县(区)、乡(镇)政府及产业扶贫部门、扶贫工作队进行考核。对“一村一品一主体”工作推进好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通报,并约谈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