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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

2026/03/18 1.6w 阅读 41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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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大通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违规收取问题的咨询投诉信,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件人:

笑**

发件时间:

2026-03-11

发件内容: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您好!

我们是大通县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的居民。现就我院电费人工抄表不规范、乱抄多抄、违规加价收费,以及空置多年房屋无故产生电费等问题,特向贵局正式咨询并投诉,恳请依法核查处理。

我院所属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已停产多年,属“僵尸企业”,至今未宣布破产,家属院“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物业)长期未移交至相关职能部门。目前,院内供电仍由企业留守人员以厂区专变转供方式管理,未实现电网一户一表直供,电费由留守人员人工抄表、自行收取。

抄表乱象丛生,数据严重失实电费抄表全程由企业留守人员人工操作,无公开公示、无监督机制,存在随意估抄、漏抄、多抄、错抄等情况。部分居民当月用电量与实际用电严重不符,抄表数据无依据、不透明,居民多次质疑均未得到合理解释。

电价违规加价,超出法定标准青海省居民转供电最高限价,而我院长期按0.60元/度收取电费,明显超出法定上限,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且企业将变压器损耗、人工成本、公共用电等费用全部摊入电费,违反电力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空置房屋无故产生电费,不合理收费我院多户房屋空置多年、无人居住、未用电,但每月仍被抄表并收取电费,部分房屋甚至长期产生固定电费。留守人员无法提供用电明细及产生依据,属于无依据乱收费,严重侵害居民合法权益。


请贵局依法核查我院电费抄表不规范、乱抄多抄、违规加价的行为,责令整改并退还违规多收费用

请核查空置房屋无故产生电费的问题,查清费用产生原因,退还不合理收费

请督促管理方规范抄表流程,公开抄表数据、电费构成,接受居民监督

请明确我院转供电收费的合规标准,制止乱收费、乱加价行为,保障居民合法用电权益。

我们恳请贵局重视此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调查核实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切实解决我院电费乱象问题。


回复:

网友:

好!咨询关于大通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违规收取问题的咨询投诉信”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咨询问题核查结果

经对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开展现场突击检查、票据核查、现场约谈,结果如下:

(一)乱收电费问题

2026年3月13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桥头镇黎明路19号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毛家寨水泥厂建设于1977年,1999年股份制改造后,工人村水电由青海水泥股份公司供给,现有14栋590户居民,在册、退休职工及家属不足30户,长期无人居住房屋200户左右,实际入住320余户,家属院生产生活用电为青海水泥股份公司通过黄河配售有限公司进行核算后,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服务中心购买,用电类别为大工业用电,电压等级为交流35KV,购买后由水泥厂通过厂内35千伏变压器转换成380伏供居民使用,变压器带来的日常电损由水泥厂负责,总降压站配电室及其设备、设施资产,于2021年9月16日由青海米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拍卖方式竞得,为维持使用及小区供电需向米米公司缴纳租金。执法人员调取青海水泥股份公司电费购价账单显示,2025年7月平均电价约为0.462元/千瓦时,8月平均电价约为0.465元/千瓦时,9月平均电价约为0.45元/千瓦时,11月平均电价约为0.499元/千瓦时,12月平均电价约为0.465元/千瓦时,2026年1月平均电价约为0.549元/千瓦时,2月平均电价约为0.509元/千瓦时。该家属院供电为大工业用电,经现场沟通协调,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因企业经营问题,无法降低电费收费标准。2026年3月10日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已向大通县政府办提交《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关于给水泥厂家属区供水、供电存在困难的报告》。

(二)抄表混乱、多抄多收问题

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小区电表抄表员,该抄表员正在15号楼进行抄表作业,随后执法人员随机对15号楼一单元9块、17号楼四单元的4块电表的抄表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经查:该家属院表具工作正常,电表箱位于楼道内显眼处,电表数据随时可以查看核对,该抄表员抄表规范、流程符合要求,数据记录与电表实际一致,记录表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人工抄表不存在不规范、乱抄多抄,随意估抄、漏抄错抄现象,抄表乱象丛生,数据严重失实、当月用电量与实际用电严重不符,抄表数据无依据、不透明等问题。

针对网友反映的“电费抄表全程由企业留守人员人工操作,无公开公示、无监督机制,居民多次质疑均未得到合理解释等问题”。执法人员积极联系该小区联系转供电企业进行整改,要求抄表数据进行公开公示、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数据公开透明。                        

联系处理结果

2026年3月17日10点40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与网友进行现场联系,电话沟通后了解到网友反映未咨询该问题。

最终办理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问题形成专题汇报至大通县人民政府,建议将水泥厂家属院纳入电网改造项目中,实行分表到户,由转供电改为直供电。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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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6-03-1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