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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关于加强北川河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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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通县关于加强北川河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来源 大通县政府 字体大小 小号 较小 中号 较大 大号 发布时间 2025-05-14
发文号 大政办〔2025〕29号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字体颜色 黑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棕色 成文日期 2025-05-14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关部门

《大通县关于加强北川河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7

 


  


 

大通县关于加强北川河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紧扣生态为要、清水为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主动扛牢生态文明高地上的中心城市护水治水责任,强化水生态保护,严格水资源管理,为持续筑牢西宁北部生态屏障、建设全省经济强县,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新大通提供有力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优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聚焦水污染防治、北川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河湖长制落实等方面重点工作,持续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细化实化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直接责任,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保护、综合治理,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努力将北川河打造河湖安澜、生态健康、环境优美、文明彰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

二、工作任务 

(一)凝心铸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聚焦聚力“四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主动扛牢生态文明高地上的中心城市护水治水责任,持续强化北川河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全力推进北川河治理和水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深化实化流域统筹协调。发挥县级河湖长联席会议作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巡查等方式,加强联系,协同作战,加强跨界河湖治理保护强化上下游共治,左右岸同治的协调机制,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调、部门联动的常态化治理格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有序统筹安排流域生态、农业、工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按照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对所辖流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夯实水域岸线管控基础。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青海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的意见》《西宁市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的若干措施》,强化岸线分区管理,加强用途管制。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规利用河湖岸线突出问题,防止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对历史遗留河湖岸线利用项目,采取整改规范、补救消缺、拆除腾退等措施,分类推进治理修复。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水资源管理保护成效持续增强取用水监管能力,加大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超许可、超计划、取水计量设施不合规等未按规定条件取水行为,实现对辖区内的取用水户监督检查覆盖。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贯彻落实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加大工业节水减排力度,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支持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培育发展节水产业,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开展高耗水行业用水情况监督检查,统筹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强化防汛屏障与应急能力。建立健全防汛指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规范汛情、险情、灾情管理,统筹推进防汛工作。强化流域防洪减灾和工程管护,巩固提升堤防工程,开展河道综合治理,修复水毁水利工程。提升气象、水文监测预报能力,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规范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

系统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北川流域为重点,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市下达的关于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要求,做好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强化对污水处理厂、养殖企业、屠宰场、化工、食品加工等重点涉水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生态综合整治,分区分类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多样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流域国、市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监管、预警、通报、督办等工作,督促问题有效解决,推动湟水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确保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年均水质稳定保持在及以上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北川流域治污设施建设。紧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全面开展雨污分流、错搭混接、跑冒滴漏调查摸底,针对性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错混接问题整治。通过集中攻坚,切实消除管网对污水收集率的影响。按照《大通县县城雨污水管网错搭混接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要求对县城266处错搭混接问题及入河排口污水混入问题,结合问题所在管线区域,以所在道路为整治单元,构建点线面治理模式,制定整治计划,分批分期推进实施,全面完成县城错搭混接问题的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优先治理北川河沿岸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城乡合部、乡镇所在地、中心村、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综合治理,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和保障,切实发挥治污效益2024年基础上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

)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实施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优化绿色养殖布局,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依托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应用范围。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标准化粪污堆积发酵场、粪污沉淀和尿液收集池配套建设,积极探索和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确保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建设绿色生态体系。规划建设北川河生态体系,以稳定河势、规范流路、保障洪能力为前提,统筹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建设,分区域分梯次造林绿化,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塑造绿色生态风貌,打造集防洪护岸、水源涵养、生物栖息、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人河城和谐统一的复合型绿色生态体系。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旅游局

十一)强化产业支撑。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支持科技创新;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发展格局下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和美乡村。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巩固执法监管成效。开展执法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水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河湖长+林草长”“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河湖管护机制,促进检察诉讼、公安执法、水利、林草、农业农村等生态保护领域部门联动围绕防洪安全、湿地保护、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侵占河湖、违规取用水、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污染环境、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导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大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各级河湖长要严格落实河湖巡查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履行好河湖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以北川河干支流为重点,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河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等行动,实现沿河村庄生活垃圾规范处置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强化源头水生态安全管控。持续加大联合巡护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提高联防联控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大对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在建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安全。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改善宣教手段,提高宣教效果,真正让辖区及周边群众提高保护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牵头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十五)提升基层河湖管护能力。通过发放河湖长应知应会手册、河湖长制明白卡开展上岗培训等手段,迅速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基层管护能力。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涉河湖法律法规及河湖长制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常态化参与河湖管护,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北川河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举措,各牵头单位和分工负责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细化实化任务分工,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力求各项工作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各自职责、协同推进管护。各牵头单位和分工负责单位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统筹联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要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加大对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完善问题发现、上报、处置工作流程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强化河湖管理保护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加强公安、水利、生态环境、农业、林业、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做到打防结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各类北川河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典型案例宣传、问题曝光等,广泛宣传解读水生态保护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引导城乡居民积极配合监督水生态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保护河的浓厚氛围,让水生态管理保护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行动。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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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