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国家战略决策部署。国务院在2017年发文《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中明确提出,“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衔接,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联动发展”,明确了山西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我省在更高层面、更大平台谋划实施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条件。为更好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经我省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
一、《大同市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248号),省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1月19日以晋政办发〔2018〕110号文印发了《关于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省政府在2019年9月27日以晋政发〔2019〕6号又印发了《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年初开始,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由市发改委开始起草我市《大同市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过讨论酝酿,专题研究,于今年的4月形成了《大同市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初稿)》,发函征求了市直各有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意见,修改后报市政府后于今年5月7日印发。
二、《大同市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出台依据
1、《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
2、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248号)
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9〕6号)
4、山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现联动发展意见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晋政办发〔2018〕110号)
三、《大同市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基本思路
对大同而言,加强我市与京津冀地区的协作联动发展,是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高整体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直接、最有效、最现实的重大战略机遇。《方案》主要框架及内容由七部分构成,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抓好落实,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类对接,对我市促进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各部门间工作合力,具体形成的基本思路为:
1、围绕存续相依,厚重历史积淀。我市与京津冀地区山水相连,历史文化渊源深厚,经济活动联系紧密,大同市与京津冀地区的协作实现区域联动发展,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的重大任务,也是深入推进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
2、坚持服务大局,带动协同发展。《方案》突出了为京津冀服务的大局意识,立足大同比较优势,着力构建面向京津冀的绿色生态屏障区、清洁能源保障区,促使大同在服务中享受协同发展的成果和政策支持。
3、突出重点环节,推进协作联动。《方案》围绕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创新平台、产业协作、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重点环节,提出全面深化大同与京津冀地区协调合作,着力推动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清洁能源供应、科技创新合作、产业发展协同、基础设施互通、教育医疗共享,形成大同市与京津冀联动发展、互利共赢新格局。
4、着力协同难题,补齐发展短板。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雄安新区建设,为我市在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医疗教育等领域承接优质资源,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高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补齐民生短板带来重大机遇。
《大同市与京津冀地区加强协作实现联动发展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的出台,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需要我们大同市全体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共同努力,协力开创大同市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的新时代改革浪潮中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