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全国无偿献血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组织各县区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站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活动的领导,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或调整献血工作领导组,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无偿献血工作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县区要进一步制订完善无偿献血活动方案,做好组织协调及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动员辖区内干部职工及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献血活动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013年4月,每个县区活动安排2天。参加献血人数控制在150—300人(附全市无偿献血活动时间安排表)。要根据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组的统一安排,提前做好本县区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市献血领导组的联络,各县区务必在预先确定的时间段内对无偿献血工作给以扎实安排。各县区要提前与大同市献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确保无偿献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联络方式:田立圣5023465,13994353626;孙霞5392554,15203520327。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加无偿献血。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无偿献血活动的动态和感人事迹。对在献血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要做好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