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同煤集团:
为按时完成各类棚户区(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现将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组《关于做好棚户区(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晋保办函〔2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一、组织开展各类棚户区(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同煤集团等部门,制定调查摸底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机制、认真组织好调查摸底工作。要结合2011年国有工矿棚户区调查数据和2012年全省城乡住房调查工作,进一步核实调查情况,确保调查范围内的棚户区(危旧房)不遗不漏,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做好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同煤集团等部门要认真汇总、审核各类棚户区(危旧房)调查摸底数据,按要求填写相关调查表格,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调查情况连同附表统一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组指挥部。
三、充分运用好调查成果
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同煤集团等部门上报的2013年各类棚户区(危旧房)目标任务存在漏户、漏项的,要尽快调整及时补报。同时,要尽快启动新建改造项目、加快审批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日举 任宝东
联系电话:2123509
电子邮箱:csphq@sina.com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