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同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大同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保障卡项目是完善和构建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0〕107号)和《山西省社会保障卡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国家中部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为基础,建立全市社保卡系统及应用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保障能力。至2011年底前,依托省制卡中心社保卡管理系统和市级社会保障卡应用系统,在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支付等领域推广应用,并完成全市城乡居民社保卡发放任务。真正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在遵循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省里统一规划、标准和技术指南
组织建设和运行。
(二)技术先进,开放兼容。社保卡采用的技术要具有先进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既满足当前各项业务需要,又着眼未来应用拓展空间。项目建设应与现有业务系统做好衔接,实施过程只改造相关业务系统的接口和读卡终端,不改造其系统集成。
(三)资源共享,一卡通用。通过社保卡整合各类政务及其他相关业务活动对智能卡的需要,不再发放功能单一或与社保卡功能重复的其他智能卡。整合我市已有项目建设成果,拓展社保卡的应用范围,实现各类应用系统集成,做到集约建设、共享资源、协同运行。
(四)统筹兼顾,服务群众。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建设应用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利用社保卡办理社会保障以及各类公共服务业务,减轻群众负担,体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五)完善机制,确保安全。建立健全项目建设与运行的管理体制和安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安全有序。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技术标准。按照《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山西省社会保障卡技术指南(试行)》,在遵循统一标准和技术许可的情况下,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技术方案。
(二)建设社保卡系统。社保卡项目的核心部分是社保卡系统。先期利用市医保网络,建立我市社保卡应用系统,具体任务包括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社保卡制卡数据的上报、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等。配置发卡管理工作站、IC卡读卡器及其管理软件;实现由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统一制卡、注销、查询,卡业务指标扩充、数据结构修改、卡终端管理及密钥管理等功能。开发社保卡管理应用系统,管理社保卡数据,实现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等业务应用功能。
(三)制作发放社保卡。全市社保卡由省统一制作,在充分考虑城乡区别和银行网点的分布情况的前提下,本着“惠民、便民”的原则,市级合作银行为中国银行大同市支行,各县区合作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以确保制卡工作高效便捷、安全可靠,减少流转环节和制作费用。向社会公众首次发放的社保卡实行免费。社保卡因丢失或损坏需要补发的,收取制发卡成本费。
(四)使用社保卡实现全市就诊一卡通。将现有的医保卡整合到社保卡,在全市医疗机构组织社保卡作为统一就诊卡的接口改造,更换、部署医保业务和金融应用读卡终端,逐步实现就诊一卡通,并利用电子钱包功能实现一卡结算。以社保卡为索引,建设应用全市居民健康信息系统。
(五)开展金融应用。开通社保卡磁条帐户和小额电子钱包支付等金融应用功能,并按照国家金融IC卡发展规划,逐步过渡到电子现金应用,为持卡人提供便捷、安全的金融支付方式。
(六)拓展应用服务领域。在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服务等业务需要的基础上,逐步拓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在相关应用领域改造或建立数据接口,部署社保卡应用终端,逐步完善用卡环境。整合集成面向公众服务的各类应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居民的社保卡应用服务体系。
(七)安全保障体系。按照《社会保障(个人)卡安全要求》,建设社保卡密钥管理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以及使用认证系统,配置网络安全设备、认证卡以及符合安全标准的卡终端;从网络层、应用层、数据层对社保卡及终端设备、网络通信、密码生成与分配、信息数据保密等实施卡安全系统建设;建立数据灾难备份中心,实现社保卡系统业务数据的备份;按照金融安全相关要求,做好金融应用产品和终端的安全保护;建立社保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社保卡信息读写行为。
四、进度计划
(一)2010年底前已完成社保卡系统建设;社保卡发行注册、密钥申领、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等业务流程;市直数据比对补全等各项工作。
(二)2011年底前,建成市级社保卡系统,在社会保障、医疗就诊、金融支付等领域推广应用。
(三)在市直发卡经验基础上,2011年底前完成全市城乡居民社保卡80万张发放任务。
(四)2011年5月底前完成就诊一卡通包括县(区)改造和布点工作。整合就诊卡、医保卡、社保卡,改造医院接口,逐步实现就诊一卡通,并利用电子钱包功能实现一卡结算。
(五)建设社保卡应用服务体系。在完成社保卡系统建设基础上,初步建立面向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民政、计生、教育等部门基于社保卡开展各项应用。
五、任务分工
(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社保卡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社保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制定社保卡制发卡计划、业务规范和社保卡管理办法;负责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制卡所需信息的采集、清洗比对工作和社保卡数据上报、发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与合作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等。
(二)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社保卡项目建设应用工作,组织社保卡应用体系建设,协调社保卡跨部门跨层级应用,提供技术指导。
(三)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市县区合作银行解决社保卡项目建设资金和制卡费用,负责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四)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社保卡项目价格监管。
(五)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的要求,指导合作银行按照金融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社保卡金融应用,完善搭建应用环境;规范在医疗领域收费,免收社保卡金融应用在医疗等公共事业领域的交易费。
(六)合作银行:履行合作协议,协调各银行网点进行社保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满足社保卡金融应用;建设社保卡金融应用相关系统,指导应用单位开展社保卡金融应用的适应性改造等。拓展社保卡金融服务功能,在医疗机构等相关消费网点布设或更换服务终端,方便社保卡金融功能的应用;负责社保卡金融应用安全。
(七)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改造社保机构信息系统接口,更换和配备读卡终端。做好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卡的衔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八)其他应用单位:积极利用社保卡功能开展行业应用,按《山西省社会保障卡技术标准》,对业务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立行业用卡环境,优化业务规程。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社保卡建设和应用中的主要问题。明确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机构,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加挂大同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牌子。加强协调和指导,做好社会保障卡日常发行、管理工作。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从财政和合作银行等多方面多渠道筹集社保卡项目建设资金,确保社保卡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立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机制,做好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强化工程监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四)强化社保卡应用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保卡识别、获取和查询的功能,创造用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社会公众利用社保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确保有序平稳过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各司其职,有序推进。加快发卡进度,尽快替换现有的医保卡等;加快社保卡作为就诊卡改造,及时支持社保卡就诊,处理好现有医保卡和社保卡并行期的衔接,做好相关业务和账户的平稳过渡。新拓展的应用,要做好与社保卡公共信息的比对纠错,做好业务和信息系统的衔接,确保社保卡有序有效应用。
(六)加强对外宣传。社保卡项目是市委、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影响广泛,意义深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和积极使用社保卡,为顺利推进社保卡建设和应用营造良好的氛围。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