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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2016/06/23 1.3w 阅读 431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17号)公布我省对应取消14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对接上述事项,我市相应取消35项行政审批事项(附件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18号)公布取消了5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对接上述事项,我市相应取消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附件二)。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市政府落实晋政发〔2016〕17号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5项)

2、市政府落实晋政发〔2016〕18号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计2项)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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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