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大同市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阳光百姓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7日
大同市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阳光百姓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为有效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推动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根据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阳光百姓工程”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阳光百姓工程”是通过检察、农委(农经)、财政等部门具体实施,涉农部门、基层乡镇、农村密切配合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通过市、县、乡镇三级网络报备平台和市、县二级监管平台,运用“报备、公示、核查”工作模式,实现对涉农资金、项目全面监督。
第二条 全市“阳光百姓工程”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办公室设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数据拫备与分析平台设在市农委。
第三条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传达“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工作部署及指示精神;指导下级“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开展工作;及时采集相关数据;督促检查“阳光百姓工程”工作进展;对报备数据与公示数据进行比对,对有疑点数据及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对全市“阳光百姓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第四条 “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依托山西省阳光百姓工程平台(www.sxygbx.gov.cn)运行,由市“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开发,统一配发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
第五条农委(农经)部门负责管理维护“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通过平台在线接收财政和相关涉农部门资金分配(使用)信息,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对报备数据进行初步分析;指导下级农业(农经)部门搞好数据报备与分析;及时向市“阳光百姓工程”办公室传输数据。
第六条 财政部门负责向“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报备涉农部门项目资金流向情况;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向“阳光百姓工程”办公室报备数据。
第七条 审计部门依据《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履行职责,重点对涉农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市“阳光百姓工程”办公室报备。
第八条 涉农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本级涉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将有关数据向“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进行报备;督促下级部门认真落实“阳光百姓工程”实施方案。
第九条 检察机关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阳光百姓工程”实施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对涉农领域特殊的案例进行分析;加强与其他涉农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联动机制。
第二章 数据报备
第十条 报备单位包括各级涉农部门和财政部门。
涉农部门包括:市、县给农村拨付项目资金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直接分配拨付项目资金的财政部门);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的乡镇政府及其直属单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涉农部门)
财政部门包括:市、县财政局及乡镇财政所。(以下简称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 拨付项目资金报备:
涉农部门报备主管项目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项目资金,下同)的项目名称、使用计划文号、预算指标文号、项目主要内容、资金总额、分配情况等。财政部门报备拨付项目资金的主管单位、项目名称、预算指标文号、项目主要内容、资金总额、分配情况等。报备表格分上级资金和本级资金。
第十二条 使用项目资金报备:
乡镇政府及其直属单位、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备项目名称、使用计划文号、预算指标文号、项目主要内容、收到资金数额、收到时间、使用(分配)资金数额、使用(分配)时间、使用(分配)资金明细等。
报备表由相关单位据实填报,除备注外不能有空项,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报备方式:
市级涉农部门、财政部门登录市“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按报备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和用户密码在线填报。财政部门进行报备时,除下达预算指标文号需人工填报外,其余数据由财政报备员操作“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软件自动从财政部门的预算指标文件中提取。
县级涉农部门、财政部门登录县“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按报备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和用户密码在线填报。乡镇政府及其直属单位、乡镇财政所登录乡级“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按报备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和用户密码在线填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由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报备,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依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项目资金文件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报账情况登录乡级“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按报备系统分配的用户名和用户密码在线填报。乡镇财政所应主动给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提供项目资金文件。
第十四条 因工作失误造成拫备不实的,报备单位向“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和纠错申请,经“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后,撖回重新报备。
第十五条 涉农部门和财政部门分配、拨付、使用项目资金事项即时发生,即时报备;超过15日的按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 涉农部门、财政部门对报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报备公示
第十七条 涉农单位将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在线录入“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后,经平台系统审核,分别在市、县两级农经信息网上向群众进行公示(乡镇报备的数据在县级农经信息网公示)。
第十八条 群众点击农经信息网“涉农项目资金公示”按钮,即可查阅公示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第十九条 涉农项目资金网络公示是对面向村级、村民涉农项目资金的发放与使用进行公示的一种方式。有关部门除在农经信息网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外,还要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实地公示。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报备的数据不公示,只作分析比对使用。
第四章 比对核查
第二十一条 “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将涉农单位报备的数据与财政部门报备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查看应该报备的项目是否报备、报备是否及时、资金分配与拨付数额是否相等、报表填拫是否规范、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等。
第二十二条 上级“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可通过网络链接对下级报备的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第二十三条 比对分析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群众通过网络公示可了解涉农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如对公示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农经信息网“意见反馈”栏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群众反映意见建议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农经信息网与“阳光百姓工程数据报备与分析平台”链接(后台显示),由“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接收。
第二十六条 “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收到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答复分五种情况:
1、可直接答复的,直接答复给群众;
2、需要批转有关部门处理的,批转有关部门,并告知反映意见建议的群众已批转给了哪个部门;
3、需要批转下级(提交上级)“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处理的,批转下级(提交上级)“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并告知反映意见建议的群众已批转(提交)给了哪个下级(上级);
4、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是违纪违法线索,移交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处理,并告知反映意见建议的群众已移交检察机关举拫中心。
5、不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反映问题明显失真的,不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 反映意见、建议的群众,在大同市“阳光百姓工程”项目公示平台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可查询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第二十八条 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批转给有关部门、下级“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及移交给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处理的,处理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二十九条 涉农项目资金报备是落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阳光百姓工程”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抓手。各级涉农部门、财政部门是涉农项目资金“阳光百姓工程”报备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条 各级涉农部门、财政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各单位确定的分管领导、报备人员名单报“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一条 “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对报备认真、及时、全面、准确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报备不及时、不全面、不认真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拒绝、隐瞒、谎报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财政及相关涉农部门,在实施“阳光百姓工程”具体工作中,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上报。
第三十三条 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批转意见建议,不回复、不认真办理或不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要不断调查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办法措施予以解决。
第三十五条 “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举办报备人员、业务骨干培训班,尽快适应工作要求。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自2016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同市实施“阳光百姓工程”领导组名单
组 长:曹惠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段运生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马安全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尉连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文物局局长
麻树田 市农委主任
魏继平 市财政局局长
王淑琴 市民政局局长
杨立宪 市水务局局长
刘国庆 市卫计委主任
于雅丽 市审计局局长
丁玉柱 市交通局局长
杨立新 市住建委主任
范振凯 市房管局局长
曹 旭 市商务局局长
张宏东 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
吕生祉 市教育局局长
张士杰 市国土局局长
王东升 市人社局局长
白雪峰 市扶贫办主任
李凤冉 市农机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同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主任:常向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
副主任:史继东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兼)
季玉福市农委农经站站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