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10/27 1.7w 阅读 458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10.19”和省厅“10.20”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刘杰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公安机关有关警种相互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大同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尚建军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华荣任副组长,治安支队、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负责指挥调度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项会议,部署、督导、检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支队,由消防支队支队长王鹏兼任主任,负责提出火灾防控措施,收集、通报工作情况。

三、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6年10月18日至2017年3月31日,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25日前)。各地公安机关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地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支队每月召开视频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各地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全力推进火灾防范治理体系建设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消防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县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协调配合,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齐抓共管,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确保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公安派出所应积极配合政府抓好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运用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攻势,针对其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工、居民群众等不同群体的不同认识,进行引导启发,力求实效。各县区公安消防大队应当好政府的参谋,协助政府建立和健全社区火灾预防管理、防火公约、消防设施管理等规章制度,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将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政府和相关部门。

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创建活动具体要求: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六是建全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做实做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和城市的扩容提质,消防救援力量无法快速到达等矛盾日益凸显,近年,在社区和重点单位建立“防消一体化”微型消防站,有效缓解了基层警力不足和基层消防组织“缺失”问题。为建立更加全面、优化的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体系,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要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各公安派出所在开展日常网络巡查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社区、一般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建设,采取分片包干、定点服务的方式,指导、督促防火巡查、值守联动等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各“微型消防站”充分发挥其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全市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严格按照《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中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要求,监督重点单位配齐配全装备与人员;要督促重点单位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值守联动等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工作职责,随时做好应急准备;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全力做好辖区火灾防控工作。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四是支队司令部出台制度规定,明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五是积极提请政府出台政策性文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扎实做好秋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冬防期间组织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全市消防部门要摸清辖区内电器线路老旧、私搭乱建严重的小区、城中村、棚户区底数和基本情况,提请政府进行改造,并做好改造期间的指导工作。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组织开展电气线路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提供消防专业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开展电气线路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发现电气设备安装或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依法进行查处,并总结经验,建立电气线路消防安全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一是要检查选择配电方式是否正确,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间是否保持一定距离。二是检查在电气线路的选择方面,是否采用阻燃型、耐火型电线电缆。三是检查各种用途的电气干线沿竖井、地沟及桥架敷设,是否严格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进行封堵。四是检查是否正确保护和敷设配电线路。在保护线路上,应正确、合理地设计短路、过载和接地故障保护。照明与分支线路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有条件可在配电线路首端安装设接地故障保护。

4、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全市要继续深入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全市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的地区,各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排查列管单位。尤其是各区县分管领导在“冬防”期间每月必须带队检查社会单位不少于2家,各县区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执法量中的七项指标不能比2015年下降,并且在每月28号反馈检查情况。各县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落实“实名制”排查,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非法违法建筑等区域要集中开展摸排工作。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对已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对火灾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单位采取临时查封措施,责令停业整改,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协调市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公安派出所要协调履职,合力管控。

5、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实行逐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责任状及协议书。。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全市消防部门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6、继续深入推进煤化工企业和文物古建筑专项整治。针对我市煤化工企业集中和文物古建筑的发展特点现状,全市要继续推进煤化工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科学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进一步从思想认识、技术措施、经费保障、管理力量以及合理利用等方面全力解决煤化工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单位火灾隐患治理和保护工作。支队防火处和县区消防大队要主动介入,抽调防灭火业务骨干实地对煤化工集中区域、文物供建筑群进行调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煤化工企业消防队队站建设,文物古建筑单位组建志愿消防队,设立微型消防站。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文物古建筑保护区域的宣传,教育引导村、居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不在文物古建筑周边使用明火,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支队防火处要提请市旅游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导游、景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大纲,增强防范意识。

(二)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一、开展冬季练兵活动。

1.针对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强化消防官兵体能训练,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支队机关、大队每周二、四下午至少开展1小时体能训练)。2.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逐一落实防冻、防滑等保障措施(各执勤单位要提前做好冬季车辆防寒、防滑准备,水泵、水炮等重要部位要提前安装防冻帘等)。3.强化随机拉动、接警出动、着装登车等快速反应训练,提高力量编成、编队到场展开效能,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作战安全等技战术训练,提升部队初战打赢实战能力(新兵在投入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人人过关)。

2、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公安消防部门将企业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体系,明确指挥中心、消防中队与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和通信联络方法,在接处警的同时,就近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处置,提高灭早、灭小能力。消防中队加强与辖区内的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指挥协调,对辖区内的专职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和实战演习(支队将分批次组织辖区微型消防站开展集中轮训,执勤中队要加大日常执勤训练工作指导力度,指导建立执勤训练制度和区域联防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提高其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3、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排查。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大(中)队每周至少安排2天组织进行情况熟悉和实战演练,支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标志性高层建筑、最复杂地下工程、最大城市综合体至少进行1次实地熟悉,分级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同时,组织官兵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和居民楼消火栓进行1次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4、严格重要节点执勤战备措施。针对老兵退伍、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及时调整机关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细化完善作战力量编成,确保首战力量充足、有效。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配强专业指挥人员,规范信通、战勤、宣传遂行出动机制,强化装备防冻、官兵保暖、物资供给等各项作战保障措施,扎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遇警快速反应、科学指挥,严肃火场纪律,确保官兵安全。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支队防火处和各县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进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规划有关内容。2016年底前,全国重点镇以及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城乡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市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市政消火栓的建设,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建设经费保障,市政道路、供水、电力部门落实规划建设任务及维护保养。2016年底前,全市3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新增市政消火栓609个,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消除县级专业消防力量“空白点”。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要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5人、消防文员18名;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年度任务,公安消防大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逐年应不低于20%。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6年年底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少于6人,持证上岗率达到85%。加快发展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2016年底前,全市8个全国重点镇(除浑源县的西坊镇外已全部完成)和75%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建制镇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80%的其余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支队防火处要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推动街道乡镇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2017年3月底前,6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5、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全市公安机关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全市4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

6、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市消防支队要认真贯彻落实“宜昌会议”精神,主动争取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抓住“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消防工作紧密融合,建立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2017年3月底前将消防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要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增加安装数量,完成年度安装任务2600个,(城区、南郊、矿区完成240个,其它县区完成188个)提高技防水平。

(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全市消防部门要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选宣教育“八进”工作为抓手,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推动全市3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广泛宣传“119”消防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所有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定期向社会全面开放,发动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全面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市、各县区各建设1条(个)消防宣传示范街或消防宣传示范社区。

2、推进新闻媒体宣传。消防支队在市级、县级电视台、主流媒体,推出“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专版、专题;市消防支队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专版或专题不少于1个,开展系列动态报道,提示火灾防控要点,适时推出针对性强的宣传内容,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定期刊播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加强消防刑事案件的警示宣传,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最大限度的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市消防支队官方微博每日发布的消防安全常识等内容,县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及时转发;支队开设的官方微博、微信及时更新或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消防宣传。市消防支队要重点抓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设计有可视性或有地方特色的消防宣传活动,围绕全国统一的宣传主题,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参与配合,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按照公安部印发的《消防监督检查实用手册》,编写制作本地消防培训课件,组织消防监督员、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进行全员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开展社会消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组织集中培训,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机关及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推手作用,研究提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可操作的措施,及时报告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积极推动行业部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推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全力开展“平安家园”创建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公安机关要坚决服从市公安局的统一调度指挥,严格按照上级命令开展工作。要把火灾防控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干部工作作风能力的重要标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稳定。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分片包干负责,靠前组织指挥。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要逐项分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

(三)加大执法力度。将提升执法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硬性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充分运用罚款、三停、拘留、查封等法律手段,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限期内未整改完成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采取关停措施。要依法加大对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侦办力度,凡发生亡人火灾的,达到“两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奖惩问责。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市局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县区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0月2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起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3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人:薛志国,联系电话:65243115035251777。邮箱:dtxfzdfhczdk@126.com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