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同煤集团和市供电公司、市供排水集团、市热力公司、市华润燃气公司:
《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2日
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
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依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的精神,实现方案与协议中明确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移交资产清查登记;设备设施的现状评估;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审计评估;完成编制资产移交清单;产权变更及登记工作的准备;完成测算改造费用;确定接收人员;制定改造规划和方案;完成分项移交协议的签订。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大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接收方”)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交方”)按照移交范围和内容对应的接收、移交单位,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共同组成以下工作组。
接收方: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海风(兼)联合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市政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孙 朝 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郭天禄 国资委副主任
王国明 人社局副局长
赵 升 财政局副局长
秦 贵 国土局副局长
刘 部 房管局副局长
李生祥 规划局副局长
刘 峰 评审中心主任
成 员:白 宝、程锡标
联络员:翟丹飞 联系电话:13934730375
2、供(排)水组
组 长:刘向东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李日斌 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副 组 长:肖晋辉 市供排水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王正山、牛润清、杨桂林、李建权、石叶平、姚顺利、王亚彬、王松鹤、赵 成、刑煜明、段 贞、赵 鸿
联 络 员:张奇军 联系电话:13994441116
3、供电组
组 长:李松林 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
成 员:杨北革、何昌贤、赵培峰、白 洁、何若太、麻贵勋、安 雷
联络员:
4、供热组
组 长:孟爱军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韩云平 市热力公司董事长
副 组 长:周永泽 市热力公司总工
成 员:田 宇、武继东、王素芳、师艺术
联 络 员:康加宝 联系电话:13038093478
5、物业组
组 长:刘 部 市房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爱新 市房管局调研员
孙 朝 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郭文田、刘建军、王 辉、赵 军、王 信、贾晓东、王晓东、李建源、岳林军、师睿红
联络员:张宝良 联系电话:15536219709
6、供气组
组 长:刘向东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春奎 市华润燃气公司总经理
副 组 长:张志强 市华润燃气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张力军、何 诏、杨 平
联 络 员:武述勤 联系电话:13994349158
7、市容环卫组
组 长:赵 炳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孙 朝 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伟、柴继进
联络员:杨 琪(市容) 联系电话:13935291222
张 成(环卫) 联系电话:13097540545
8、市政组
组 长:徐世平 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刘德日 市园林局副局长
成 员:陈宗亮、徐新民、刘才晖
联络员:贾晓江 联系电话:13903520578
移交方: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卢国梁(兼)联合领导组副组长、同煤集团副总经理
副组长:高玉武 鹏程物业总经理
杨建明 联合领导组办公室主任、战略院常务副院长
成 员:发展战略研究院、董事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劳资部、社保处、房地产管理中心、两区工程指挥部、地煤公司、宏瑞劳务、实业总公司、鹏程物业、宏远文瀛湖物业公司
联络员:李利新 联系电话:13994379986
2、供(排)水组
组 长:董 文 鹏程物业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王玉民 两区指挥部副总
白奕涛 地煤物业经理
杨春瑞 宏远文瀛湖物业经理
成 员:母生财、张树海、郭天财、蒋 保、董 刚、刘 军
联络员:郭天才 联系电话:13935204932
3、供电组
组 长:董 文 鹏程物业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王玉民 两区指挥部副总
白奕涛 地煤物业经理
杨春瑞 宏远文瀛湖物业经理
成 员:李野建、张树海、张继忠、蒋 保、董 刚、刘 军
联络员:张继忠 联系电话:13835274117
4、供热组
组 长:董 文 鹏程物业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王玉民 两区指挥部副总
白奕涛 地煤物业经理
杨春瑞 宏远文瀛湖物业经理
成 员:母生财、张树海、杨宝云、王 亮、董 刚、刘 军
联络员:杨宝云 联系电话:13753259535
5、物业组
组 长:董 文 鹏程物业公司副经理
副组长:王玉民 两区指挥部副总
白奕涛 地煤物业经理
杨春瑞 宏远文瀛湖物业经理
王 勇 房产中心物业科科长
成 员:司国新、郭建明、彭丽丽、董 刚、刘 军
联络员:郭建明 联系电话:15035264644
6、供气组
组 长:荆如贵 两区工程指挥部总指挥
副组长:王玉民 两区指挥部副总
成 员:翟 枫、司国新、母生财
联络员:母生财 联系电话:13509786808
7、市容环卫组
组 长:王玉民 两区指挥部副总
副组长:董 文 鹏程物业公司副经理
杨春瑞 宏远文瀛湖物业经理
白奕涛 地煤物业经理
成 员:司国新、赵志刚、吕世东、武 泽、张军术、马 峰、马俊丽、安利国
联络员:安利国 联系电话:13753205333
8、市政组
组 长:杨建明 两区工程指挥部总工程师
副组长:董 文 鹏程物业公司副经理
杨春瑞 宏远文瀛湖物业经理
白奕涛 地煤物业经理
成 员:母生财、赵志刚、吕世东、王洪涛、付志国、安利国
联络员:安利国 联系电话:13753205333
9、住宅产权办理组:
组 长:康福钧 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荆如贵 两区工程指挥部总指挥
成 员:张 晶、刘军先、窦向东
联络员:张 晶 联系电话:13935255441、7052127
10、稳定工作组:
组 长:胡迎春 集团公司维稳中心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高玉贵 鹏程物业公司党委书记
赵守江 宏远公司党委副书记
申 雨 地煤宏盛公司党委书记
成 员:集团公司改革方案中各稳定工作小组组长(各单位党委书记)
联络员:王宗平 联系电话:13835224158
三、责任分工
1、综合协调组为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分离移交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推进分离移交工作按期实现目标。
2、市国资委负责制定资产接收总体工作方案,组织指导资产清查登记、产权变更登记工作。审核各接收组上报的接收资产清单,对资产接收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煤集团由财务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沟通联系并及时报送我市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指导费用测算及资产接收工作,并按时申报国家、省补贴资金。同煤集团由财务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企业人员接收安置工作,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配合接收单位制定接收人员的安置方案,指导接收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及社保接续等工作。同煤集团由劳资部、社保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5、市国土局负责指导接收土地权属证书的变更工作。协调企业“三供一业”新建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同煤集团由房产中心牵头,两区工程指挥部等部门配合。
6、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负责收缴同煤集团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维修基金等费用,市国土局不动产中心负责为移交住户办理房屋产权工作。同煤集团由房产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7、供(排)水组
接收方供(排)水组负责制定供(排)水接收办法,与移交方供(排)水组配合共同准确测算维修改造费用,提出接收改造规划与方案。市国资委指导,同煤集团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移交资产清查登记,编制移交资产清单,理清企业债权债务,配合移交企业搞好财务清算,对企业设备设施现状依据地方行业标准作出评估。负责起草供(排)水移交协议。
8、供电组
接收方供电组负责制定供电接收办法,与移交方供电组配合共同准确测算维修改造费用,提出接收改造规划与方案。市国资委指导,同煤集团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移交资产清查登记,编制移交资产清单,理清企业债权债务,配合移交企业搞好财务清算,对企业设备设施现状依据地方行业标准作出评估。负责起草供电移交协议。
9、供热组
接收方供热组负责制定供热接收办法,与移交方供热组配合共同准确测算维修改造费用,提出接收改造规划与方案。市国资委指导,同煤集团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移交资产清查登记,编制移交资产清单,理清企业债权债务,配合移交企业搞好财务清算,对企业设备设施现状依据地方行业标准作出评估。负责起草供热移交协议。
10、物业组
接收方物业组负责制定物业接收办法,与移交方物业组配合共同准确测算维修改造费用,提出接收改造规划与方案。市国资委指导,同煤集团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移交资产清查登记,编制移交资产清单,理清企业债权债务,配合移交企业搞好财务清算,对企业设备设施现状依据地方行业标准作出评估。负责起草物业移交协议。
11、供气组
接收方供气组负责制定供气接收办法,与移交方供气组对接,共同理清资产权属,依据地方行业标准评估企业设备设施现状,制定维修改造规划方案。
12、市容环卫组
接收方市容环卫组负责制定市容环卫接收办法,与移交方市容环卫组配合共同准确测算维修改造费用,矿区政府负责提出接收改造规划与方案。市国资委指导,同煤集团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移交资产清查登记,编制移交资产清单,理清企业债权债务,配合移交企业搞好财务清算,对企业设备设施现状依据地方行业标准作出评估。负责与矿区政府共同起草市容环卫移交协议。
13、市政组
接收方市政组负责制定市政设施接收办法,与移交方市政组配合共同准确测算维修改造费用,提出接收改造规划与方案。市国资委指导,同煤集团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移交资产清查登记,编制移交资产清单,理清企业债权债务,配合移交企业搞好财务清算,对企业设备设施现状依据地方行业标准作出评估。负责起草市政设施移交协议。
四、工作要求
1、推进会后,双方工作组立即进行现场对接,务必于第二天上午进入移交企业开展工作。移交企业要认真配合,积极支持。2016年12月底前提出初步改造计划和方案。并测算出初步改造费用,报市财政局。
2、2017年2-3月份各工作组要完成对移交企业的移交资产清查登记,编制资产移交清单,移交企业债权债务核实,审计评估,产权变更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地方行业标准对移交企业设备、设施现状做出评估,准确测算维修改造费用,制定可行的改造计划与方案。
3、协议签订及移交时限
依据框架协议确定的移交内容:
(1)2017年5月初签订市政设施、市容、环卫、绿化和供(排)水系统移交协议,5月底完成现场移交;
(2)2017年5月中旬签订供热、供电系统移交协议,6月中旬完成现场移交;
(3)2017年6月初签订物业移交协议,6月底完成物业移交工作;
4、甲乙双方的综合协调组为双方总牵头和协调部门,对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督促协调。
5、甲乙双方应选派懂专业、懂技术的专业人员,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6、甲乙双方各组联络员应向双方综合协调组通报工作进度,协调推进本工作组负责的分离移交工作。
7、分离移交内容中,涉及未完工或再建工程,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另行移交。
8、甲乙双方综合协调组及各分项组应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每十日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