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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同煤集团“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资产接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4/04 1.1w 阅读 348 点赞

矿区、南郊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同煤集团和市供电公司、市供排水集团、市热力公司、市华润燃气公司:

《关于同煤集团“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资产接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2日

同煤集团“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资产接收工作方案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8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9号)精神,为完成好此次任务,做好接收资产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整体移交、现状接收的原则。

3、规范程序、有效衔接的原则。

二、工作要求

1、按照《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同煤集团首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接收单位根据所承担职能事项与同煤集团所移交的事项积极对接,互相商议,制定接收办法,并将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移交接收协议中约定,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2、接收单位对接收到的资产要盘点、核对、了解现状,做到表、册与实物相一致,并做好财务处理、产权变更及登记工作。且把接收资产清单上报国资委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根据国资委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此项任务顺利完成创造便利条件,推进同煤集团“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接收方法

同煤集团移交的总资产由大同市国资委接收,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企业“三供一业”接收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依据资产职能,国资委授权相关国有企业接收,并做好资产的运行衔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定以下单位为接收主体:

1、供电设施设备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同供电公司接收。

2、供排水设施、设备由大同市供排水集团接收。

3、供热设施、设备由大同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接收。

4、燃气设施、设备由大同市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接收。

5、物业职能由大同市房管局接收。

6、市容、环卫职能由大同市矿区政府、南郊区政府接收。

7、道路、路灯、桥涵、雨水、污水排水管线及提升泵站等市政设施由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接收。

8、道路绿化职能由市园林局接收。

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分项分离移交协议中约定。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接收资产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由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工作组。

组 长:张海风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郭天禄 市国资委副主任

    马永前 市国资委副主任

成 员:孙 朝 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向东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孟爱军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赵 炳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许世平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 部 市房管局副局长

    刘德日 市园林局副局长

    李日斌 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李松林 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韩云平 市热力公司董事长

    张春奎 市华润燃气公司总经理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郭天禄(兼)市国资委副主任

成 员:杜 贵 市国资委分配科科长

    王 隽 市国资委统计评价科科长

    高 文 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科长

    韩 严 市国资委审计事务科科长

    刘宝庆 市国资委团委书记

    王志芳 市国资委分配科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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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