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同煤集团,大同供电公司: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7号)文件要求,2017年我市范围内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统计改革先行先试,报送频率为月报,项目投资额统计由形象进度法改为财务支出法,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网络直报。为确保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各方面协调任务重。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先行先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区)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精心组织,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先行先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
市、县政府为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单位,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所承担的改革任务,提供项目安排计划,督促所有在建与新建的投资项目及时入统,并按试点制度要求准确填报财务支出法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计报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息与统计部门共享;财政部门负责试点经费的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调解决试点统计人员力量事项;其他部门负责协调本部门、本系统项目投资及时入统、准确填报。市、县统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检查评估机制,督促调查单位按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依法合规、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统计数据。加强统计执法,对改革试点中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案件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深化体制改革,建立考核机制
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加快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加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力度。对在投资统计改革中发生重大统计弄虚作假问题的,实行一票否优。
四、加强投资统计专业人员力量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期间,全市所有在建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要实行原制度与改革试点制度按月“双轨制”报表,投资统计工作量成倍增加。各地要通过优化配置现有资源、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投资统计专业人员力量,保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各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基层统计部门和投资项目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投资统计改革业务培训全覆盖。保障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所必需的经费、设备和技术手段。协调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建立规范的财务账与统计台账,配备专业设备,按标准搭建网络环境,保证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数据顺利上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大同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安全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全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永珍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薛 斌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张宝海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刘怀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 书 市人社局副局长
徐倬伟 市住建委副主任
胡建业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晓林 市农委副主任
程建京 市水务局总工
张书民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 兴 市煤炭局副局长
吴 钧 市统计局副局长
郭秀锦 同煤集团企划部部长
杨晓山 大同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吴钧(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