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7〕13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我市对其中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应进行清理规范,不再作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
市政府落实承接省政府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4项).pdf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