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同市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5日
大同市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乡环境整治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设施完善、分类准确、循环利用”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努力推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发展,提升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养成爱护环境、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物的文明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和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有效落实。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重点提升可回收垃圾的市场化收运处置能力,建立有害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置平台。到2020年,我市已建成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力争不低于50%,生活垃圾焚烧填埋量较2017年下降35%。“十三五”末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力争实现全覆盖。
2、阶段目标。2017年,加快制订《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选择已建成小区开展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重点推进垃圾分类后端处理项目的规划和建设。今年的主要工作是:1、配置生活垃圾分选设备设施;2、建设废旧塑料综合分拣利用中心;3、建设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4、筹备废旧衣物回收利用项目;5、构建有害垃圾处置网络,将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6、筹建废纸、废铁、废有色金属及其它可回收资源分拣利用中心。
2018年,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社区范围,在市中心区域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超过30%。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扶持规模化企业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配置标准化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负责可回收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年内全市可回收利用资源收运覆盖率超过30%。全年生活垃圾焚烧填埋量较2017年下降10%,同时在全市农村开展农业生产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探索秸秆、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垃圾的收集处理模式。
2019年,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适度扩大收运体系建设,继续扶持推进低值废弃物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市中心区域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超过40%。年内全市可回收利用资源收运覆盖率超过50%。全年生活垃圾焚烧填埋量较2018年下降10%。
2020年,市中心区域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超过50%。年内全市可回收利用资源收运覆盖率超过60%。全年生活垃圾焚烧填埋量较2019年下降15%,较2017年下降35%。
2021年至2026年,在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完善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置,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同步化、一体化,确保市中心区域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超过90%,县区、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覆盖率达到60%,实现全市可回收利用资源收运覆盖率95%。
三、主要任务
1、推进垃圾源头减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鼓励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减少或避免废气、废水超标排放。鼓励制造商回收处理报废产品,鼓励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机制,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在居民小区、重要场所等区域,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点,逐步扩大回收物种类,使废旧家电、大件垃圾、玻璃制品、废旧衣物等进入生活垃圾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发展,做到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实现垃圾源头减量。
2、扩大垃圾分类试点。根据2017-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覆盖率目标,逐年加大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投放量,按每年新增10-20%左右的覆盖率的速度增长。同时,配备分类收集指导员对小区居民进行指导,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此外,在做好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的同时,同步扩大对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广场、公园、景区、医院、学校等场所的日常生活垃圾分类,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运作模式。
3、建立垃圾收运体系。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加大前端收集设施的投入,引进智能回收终端,利用二维码、物联网等高新技术,通过积分制建立环保档案、绿色账户,购置技术领先、便捷高效的设备设施,引导激励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不同的垃圾在准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实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市场化原则和政府补贴的方式,由政府配置相应的收集、收运车辆和设备,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使不同的垃圾由不同的运输工具运输到指定的专业处置企业进行处置,构建高效转运服务体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处置。
4、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政府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主体作用,由项目实施企业—大同市绿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利用现有的网络平台,积极引进垃圾分类处理技术,高标准建设运行处理设施,采用生化处理、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对分类垃圾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5、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大力推进城市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及处置平台和环卫系统的站点、清运网络的相互衔接,形成协同运转的有机整体,打造支撑生活垃圾分类高效运营体系。从源头投放、收运系统、末端处置三个环节进行统筹规划,实现投放站点的整合统一、作业队伍的整编、设施场地的共享。
6、建立资源回收对接垃圾分类的数据库。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终端APP(手机客户端)应用平台,建立资源回收对接垃圾分类数据采集制度,筹备建设我市基础数据库,以大数据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提供指导与落实。
四、机构设置
为有效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组。
组 长:刘振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潘世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立新 市供销社主任
宋世义 市政管委会主任
成 员:鲁春江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 炳 市政管委会副主任
赵 勋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顺市 城区政府副区长
郝 钐 市环保局调研员
李生祥 市规划局副局长
韩东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铎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周妙英 市农委副主任
王 庆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宝良 市房管局副调研员
刘世勇 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新红 市文物局副局长
刘义山 市旅发委副主任
郝 炜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美菊 市科技局调研员
黄 胜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敬天 市地税局副局长
葛 华 市供销社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由市供销社主任刘立新同志兼任。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五、任务分解
1、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展规划及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工作,推进市场化、产业化健康发展。
2、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供销社负责起草《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3、市发改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负责贯彻、落实、协助、监督本方案的实施和推进。
4、市供销社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方案制定和具体实施,并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5、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设施与环卫设施的整合,统一规划建设,实现复合使用。负责规范分类垃圾收集、分类运输操作流程,做好各试点区域、环卫中转站及相关部门分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具体业务的衔接、调度及协调工作,建立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基础台账,收集、记录垃圾分类的相关数据。对不符合城市环境的收购站点和无证商贩进行清理整治。
6、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房管局负责开展社区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协调工作。城区政府会同市政管委会对现有环卫设施增加垃圾分类功能,实现两网融合、资源共享。
7、环保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对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环境监管。
8、市财政局负责对垃圾分类项目进行奖励、补贴、扶持资金的制定和审核。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部门资金。帮扶企业解决项目资金问题。
9、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的规划和用地。
10、市商务局会同房管局按照《大同市再生资源管理条例》的要求,推行和完善社区再生资源站点的建设与城市垃圾分类布点融合。
11、市农委会同供销社负责农村农业生产垃圾的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工作。
12、市经信委负责拟定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和措施,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在生活垃圾分类领域中的应用;市科技局负责加强相关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培养和组织申报。
13、市教育局负责对大专院校、中、小学校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培养学生树立垃圾分类意识。
14、市文物局负责云冈石窟、华严寺、善化寺、古城墙等旅游景区(景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旅游景区(景点)垃圾分类工作;市旅发委做好有关协调指导工作。
15、市工商局会同市商务局、城管委负责对无证站点与无从业资格证的游商游贩进行整顿、规范。
16、市国税、地税局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企业发展扶持。
17、市文化局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资源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传统垃圾收集处置方式的完善,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和有效载体。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置能力建设作出专项规划,并纳入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纲要,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每年以“环卫日”、“城管开放日”、“节能环保周”等活动为载体,组织环卫部门、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做法。通过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上街头等各种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
3、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的基础上,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资金投入比例,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中涉及的收集设施、分类垃圾转运车辆以及终端处置建设统筹规划,保障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垃圾分类监督员(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经费,制订垃圾减量处置补贴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4、健全制度,完善法规。加快制订《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编制《大同市居民垃圾分类收集指导手册》等宣传材料。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办法,研究制定生活垃圾补偿机制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补贴机制,进一步落实“谁受益、谁补偿”与“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强化刚性约束和奖惩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管考核力度,不断从法规、政策等方面确保工作成效和可持续性。
5.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按照目标任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督导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合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行为,实行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