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2017/10/27 7.9k 阅读 324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7〕45号)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62项。对接上述事项,我市相应取消行政职权事项9项(含部分取消1项,见表1),承接行政职权事项16项(见表2),落实承接后,我市权责清单需相应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1项(见表3)。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分类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跟进后续工作,确保无缝衔接、承接落实到位。

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后,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7〕45 号取消的行政职.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