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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01/24 4.2k 阅读 83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2017年11月18日经楼阳生省长签署,《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予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做好《办法》

学习贯彻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办法》作为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地方政府规章,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着眼于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总结我省机关事务工作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经验,以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为目标,以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和改革方向,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省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办法》贯彻好实施好。

二、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宣传

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把握主旨和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明确责任和要求。要将《办法》作为“七五”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专家访谈、法规解读、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办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分层次地对机关事务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促进具体规定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提高机关事务管理能力,提升队伍业务素质。

三、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制度和标准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和市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办法》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机关事务管理有关规定,促进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发展。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按照《办法》的规定,结合各县区实际,研究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绩效考评、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制定和完善机关运行实物定额标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有关开支标准、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办公用房维修标准和物业服务标准、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公务接待和会议服务标准等有关定额和标准,增强可操作性。

四、推动全市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根据《办法》规定,积极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筹配置资源,逐步建立机构齐全、配套协调、职能完善、运行规范的机关事务管理格局。要逐步理顺职能,采取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县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

五、深化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根据《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服务工作社会化改革方案和具体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降低服务成本,保障机关高效运转。

六、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办法》的规定,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受理与查处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和查处单位和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确保制度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办法》的组织领导,制定贯彻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使我市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实现美丽、富裕、幸福大同服务。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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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