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5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7]56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取消了16项行政审批事项。根据《通知》,我市对应取消7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对省、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
市政府落实晋政发〔2017〕56 号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计7 项).pdf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