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市燃气公司:
为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同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4日
大同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
实施清洁取暖工程是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冬季燃煤低空污染的主要措施。为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省气防办《关于报送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8〕2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保障我市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清洁替代。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供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取暖用散烧煤,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二)因地制宜。从各县(区)现有能源条件、经济能力、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和发展布局出发,合理确定全市不同区域的供热方式,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方针,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
(三)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供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责,积极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三、工作目标
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各县(区)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8月10日前)
各县(区)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认真摸底排查、确村确户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市政管委会负责制定全市煤改集中供热和煤改气实施方案;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煤改电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于8月10日前将方案报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8月10日—10月1日)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运用市场运作模式,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集中力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土建工程、燃煤锅炉的拆除、供热主管道和分管道的铺设、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三)自查自纠(10月1日—10月15日)
各县(区)政府、市市政管委会、市经信委组织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完善配套,确保供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统一考核(10月15日—10月30日)
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组织联合考核,对各县(区)政府、市市政管委会、市经信委进行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
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和考核。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要把实施清洁取暖工程作为2018年我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抓手。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研判工作形势,处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扎实、稳步、有序推进。市环保部门负责牵头对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市政部门负责全市煤改集中供热工程和煤改气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经信部门负责全市煤改电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级市政(住建)、经信部门分别作为煤改集中供热、煤改气和煤改电的主管单位,每项工作要具体到人、责任到户。8月10日前,各县(区)要完成确村确户工作,并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统筹推进,协调配合
市环保、市政、经信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做到锅炉拆除和清洁取暖有机衔接,煤改集中供热和煤改气、煤改电的有机衔接,各自辖区目标任务的有机衔接。
(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各县(区)、市市政管委会、市经信委要充分结合实际,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现状和资源禀赋全面实施煤改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以及生物质能、太阳能、余热、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热。
(五)强化调度,搞好指导
各县(区)政府、市市政管委会、市经信委于8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市市政管委会、市经信委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六)强化督办,严格考核
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将成立督办工作组,按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定期对各县(区)政府、市市政管委会、市经信委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行督办,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由市政府组织进行约谈,对玩忽职守、履职尽责不到的责任人,向相关部门提出进一步处理的建议。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由市领导组、市考核办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