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44座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函〔2018〕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44座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函〔2018〕138号)文件规定。
二、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发挥依法办矿、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安全监管,杜绝“三超”、“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三、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煤矿要自觉接受政府各相关部门属地安全监管,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坚决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在安全监管中作出的决定,把煤矿安全工作置于有效监管之中,维护安全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政办发〔2016〕13号)规定,认真履行所属煤矿企业的复产复建验收、重大隐患销号等职责。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同煤集团13座煤矿名单
1、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峪口矿
2、大同煤矿集团永定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老沟矿
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忻州窑矿
5、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6、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华宫大井
7、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脊梁矿
8、大同煤矿集团王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9、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岗矿
10、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燕子山矿
11、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台矿
12、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斗沟矿
13、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华宫南山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