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打好金融风险防范攻坚战,有效化解农信社信用风险,根据省政府双月市长例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以及全省农信社改制化险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大同市关于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推进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大同市关于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推进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防范化解全市金融风险,切实支持农信社做好改制化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省委、省政府“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精神,根据省政府双月市长例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国家公职人员逾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信社改制化险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有关精神,结合大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指引,以化解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难、不良贷款占比高、余额大、金融风险隐患突出问题为关键,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县(区)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三方联合支持和协助农信社开展土地房屋确权、清收处置不良贷款专项行动(简称“三级联动”),彻底清收国家公职人员等特殊群体拖欠贷款,重点帮助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清理涉诉类贷款,联合惩戒恶意逃废债行为,严厉打击涉金融类刑事犯罪行为,有效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为建设富裕大同、美丽大同、幸福大同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成立大同市县乡村“三级联动”推进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清收处置不良贷款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和检查督导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薛明耀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潘世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一明 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秦瑞平 省联社大同审计中心主任
成 员:周聚德 云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罗士彬 左云县人民政府县长
丁国华 阳高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川楠 天镇县人民政府县长
高 莹 浑源县人民政府县长
罗永山 灵丘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丽萍 广灵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学军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立新 大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 毅 云州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志远 左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仓 雄 阳高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姜 高 天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快成 浑源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同生 灵丘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岳峰 广灵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培森 云州区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周 文 左云县房产管理所所长
张 利 阳高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王利清 天镇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姚建新 浑源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张立军 灵丘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郝文利 广灵县不动产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以及考核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由王一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瑞平、王学军、杨立新同志兼任副主任。县乡两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本辖区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及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有效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以农信社为主体,县乡村三级要结合单位职能加大支持力度,确保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范围
(一)目前仍未完成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的县、区。
(二)2012年1月1日以后立案的且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诉类贷款。
(三)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家属(以下统称“两代表一委员”)逾期拖欠农信社贷款和为他人担保逾期未还的贷款。
(四)历史遗留的乡村集体组织不良贷款。
(五)涉政类个人贷款和企业不良贷款,即由政府主导或推荐的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和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贷款。
(六)2012年以前发放的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农户不良小额信用贷款。
四、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要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推动,制定土地房屋确权和不良清收专项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定期进行督导乡村两级落实情况;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市、县党委政府关于“三级联动”清收不良贷款的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各村委全面开展协助农信社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村委是“三级联动”清收不良贷款的主力军,主要协助农信社信贷员开展清收农户不良小额贷款工作。农信社向各村派驻1名清收信贷员,各村委要指定两名村干部和村内三名以上德高望重、作风正派的群众,作为本村协助清收人员,负责清收本村的小额不良贷款。同时,村委要在显著位置公布专项行动具体内容,确保农户明白和知晓“三级联动”清收不良贷款的内容,为做好净化信用环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分配阶段(5月16日-5月25日)
各县、乡两级政府以及村委对农信社提供的土地房屋确权及不良贷款明细进行认真分析,推进名单管理。要做到每个网点土地房屋确权、每笔不良贷款,特别是大额不良贷款有人管理、有人负责。要求县乡村持续围绕不良贷款清降“名单制”销号管理要求,进一步澄清底数、建立台账、制定计划、分类销号、有效处置。要逐户制定清收处置措施,明确时限,倒排进度,责任到人;各县区政府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对100万元(不含)以上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乡级政府重点对辖内农信社10万元(不含)至100万元(含)以内不良贷款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村委重点对10万元(含)以下不良贷款清降名单实行重点清收。
(三)实施推进阶段(5月26日-12月10日)
各级政府及村委要站在更加有效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的高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农信社做好土地房屋确权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支持农信社更好地发挥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
1.县(区)政府工作重点。各县(区)政府要做好组织推动工作,督导各县局级相关部门落实好“三级联动”推进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和清收不良工作要求。要安排自然资源局、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切实帮助农信社推进土地房屋确权工作;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有能力不还,恶意拖欠贷款的给予处分;协调县公检法机关对农信社涉诉类贷款给予重点帮助,对涉金融类刑事犯罪行为依法惩处,协调县法院依法快速立案、快速审判、快速执行、快速结案,提高审结、执结率;协调县工商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对各类贷款诈骗和恶意逃废债行为进行联合惩治,通过建立“黑名单”、限制业务办理、集中曝光等方式加大打击力度,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乡镇政府工作重点。一是发挥好“三级联动”清收不良工作的枢纽功能,做好承上启下协调组织工作,及时将市县政府清收不良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深入传达到基层,并集中精力帮助村委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及重大问题。二是发挥好清收不良“战斗堡垒”作用,协助农信社(农商行)对大户不良贷款进行重点攻坚。三是发挥好乡村信用环境“净化器”作用。支持农信社开展金融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座谈会、广播宣传、金融讲座、征信主题文艺汇演等方式全面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四是发挥好突发事件“防火墙”作用。主动担当,处理好辖内重大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组织领导工作。
3.村委会工作重点。一是村委会干部要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协同基层信用社,深入开展不良清收工作,净化农村信用环境,重点帮助收集贷户信息、做好还款思想动员工作,通过大队广播催收、村内公示催收等方式强化清收效果。二是清收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到小、先近到远”的顺序清收,要以有利于顺利开展活动为出发点,结合乡村地理位置、发达程度、民风习俗、人口数量、信用环境等多种因素,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措施,使“三级联动”清收不良活动特色化、措施差异化,扬长避短,“接地气”推进。三是基层清收工作要深入贯彻省委“三基建设”相关精神,以强化信贷“三级授信”为抓手,加强基层党支部、基层金融服务站的工作质效。
同时,各县(区)农信社(农商行)要激发内生动力,发挥房屋土地确权和清收不良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各方有利条件,积极沟通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多汇报、多协调,扎实推进。要实施普惠金融、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让利于民,对于年代久远且符合核销条件的贫困户贷款,农信社应酌情予以核销;对于“五保户”、丧失劳动力或无经济来源的弱势人群贷款,农信社应按规定进行利息折让;对于不良清收效果良好、信用环境切实改善的乡村,农信社应积极给予整村授信,打造优质信用村,建立专业的信贷营销团队,推进信贷“三级授信”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四)总结评比阶段(2019年12月11日-12月31日)
为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保证工作成效,县乡村“三级联动”推进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及清收不良领导组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月小结、季通报、年评比的考核方式进行持续推进。市金融办要于每月上旬组织领导组成员召开联席会议,对各县(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按季在全市进行通报,会议情况要定期报告市政府。各县(区)党委政府应严格落实“月小结、季通报、年评比”的考核机制,与每一时段的前十五日内完成对上一时段的小结或通报,持续组织辖内乡镇、村委推进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和不良清收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土地房屋确权和清收不良效果明显、取得实质进展的,进行大力表彰,扩大示范引领作用;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纪检部门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本年度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县两级政府机构分别要对辖内土地房屋确权和清收不良专项行动成果进行评比,奖优罚劣,树立典型,对标一流,促进今后“防控金融风险”、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工作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效。
五、清收奖励
各县区农信社(农商行)应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清收激励机制,按照不良贷款年限、清收本息金额等要素设置差异化奖励标准,对清收人员逐笔进行奖励,调动协助清收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工作要求
一是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支持和帮助农信社土地房屋确权、清收处置不良贷款对于打好金融风险防范攻坚战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把本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通过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帮助农信社做好清收处置工作。二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各级政府及村委要通过电视宣传、进村宣传、发放传单、LED播放、微信发布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农村金融政策及社会主义诚信价值观,引导广大农户争当信用户、争创信用村,为工作的有效运转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主动作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构建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确保如期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