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38号),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同办字〔2018〕74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大同市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实施方案》(同改办发〔2019〕1号)要求,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19年10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事项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市县级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申请。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10月底前,实现高频审批事项、热门公共服务事项在手机移动端办理。10月底前,实现首批65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见附件1)在全省范围内“一网通办”。加快推动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协调推进线上线下“好差评”评价体系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10月20日前,完成市、县(区)两级依申请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梳理和公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事项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材料样表、办理依据等36个要素信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在更大的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受理,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水平,为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一网通办”奠定基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
(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9〕69号)要求,加快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年底前实现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全覆盖。全面核验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流程、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要素。(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三)加快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整合对接。
市直部门自建业务办事系统由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将数据推送至省平台。10月20日前,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完成对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享需求清单的核对完善(下载邮箱:dtzwdtgx@163.com,密码:gx123456),以企业群众便捷“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拓展“一网通办”急需的共享数据,按照“一数一源、多源核验、动态更新”原则,能共享的要全部共享,着力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
(四)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创新应用。
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功能建设与数据归集。10月底前,根据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完成与全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证照目录信息、照面信息统一汇聚至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由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时交换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证照信息跨省、跨市互认共享。(重点推进共享的高频电子证照清单见附件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子证照工程标准。10月20日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国家政务平台有关工程标准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120号,下载地址:Http://59.195.195.77:808l/bigdata/index/index)要求,推动《出生医学证明》、《营业执照》、《取水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残疾人证》、《结婚证》、《离婚证》等8个电子证照的规范化制发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五)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制发及应用。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服务电子印章制作、发放及应用工作,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使用电子印章和数字签名技术实现全网互信互认,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证明多等繁琐问题,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直部门、县级政府部门统一使用省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完成印章制作、申请赋码、国家平台备案和分级管理工作。10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门、县级政府部门电子印章制发工作。电子印章用章应用系统由县区、市直各部门自行建设。(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六)加快推进集成套餐式政务服务。
“套餐式”政务服务是指以企业和群众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办理的“事”为单元,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实行“一号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办理、多证联发”的审批服务方式。10月底前,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目标,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一批集成套餐式服务上线,积极探索“一件事情只跑一次”集成套餐式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负责)
(七)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移动端建设。
10月20日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移动端办理的要求,以集约建设、规范管理、数据共享互通为原则,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移动端“轻、便、易”的优势,重点梳理可在手机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教育、卫健、社保、公安、民政、公积金、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门便民服务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一部手机三晋通”移动端上办理。(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八)加快构建支撑“一网通办”的安全防护体系。
年底前,市、县(区)政务服务平台要加强网络安全保障队伍建设,建立安全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上下级安全态势与安全事件的联动机制,构建针对大规模攻击和跨域安全事件的纵深防御体系。要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进行防护,按照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网络安全防护和系统运维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测评,切实保障全省一体化平台设施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九)协调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年底前,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建立“好差评”监督、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重点聚焦企业、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方面,打通电脑、APP、微信公众号、评价器等服务评价渠道,协调推进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设,全面、科学、客观地反映政务服务整体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十)加快建立完善“一网通办”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依据“一网通办”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健全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急需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方面的标准规范,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的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实体大厅办事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健全完善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在线服务、基础支撑、信息共享、安全管理等运行管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网通办”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重点问题,把握改革方向,蹄疾步稳扎实推进。要加强对“一网通办”相关工作的统筹和推进落实,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与本部门本系统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保障。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细化措施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配合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接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将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政府“13710”重点督查事项。各县区政府也要将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政府“13710”重点督查事项。要强化绩效考评,加大考核权重,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快、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附件:1.山西省内通办事项清单
2.重点推进共享应用的高频电子证照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