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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桥头镇政府关于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答复的异议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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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
浪** |
发件时间: |
202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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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内容: |
桥头镇人民政府各位领导您好 就大通县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存在电费多抄、多收、乱收、空置房无故产生电费,以及要求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事宜,针对贵单位2026年3月9日的答复提出正式投诉,具体问题如下:
恳请贵单位正视住户合理诉求,核查并纠正电费多抄、多收、乱收问题,按国家居民用电标准规范定价,公开电费明细,接受住户监督;彻查空置房无故产生电费的原因,退还住户因多抄多收、乱收缴纳的不合理费用;尽快推进家属院“三供一业”移交与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从根源上解决电费管理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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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网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桥头镇政府关于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电费答复的异议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桥头镇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一步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省水泥厂家属院始建于1977年,共14栋楼,住户590户,其物业为大通昆龙物业有限公司,其中物业费0.34元/平方由物业收取;水、电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中:水费2.58元/吨、电费0.6元/度由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企业代收代缴,三供一业至今未移交至社会。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五矿的第五级分公司,其上级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为王文生(18097328868)、徐鹏(18997001019)。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文生表示电费收取0.6元/度的原因:家属院电的维修、变压器线损、收电费人工工资、公共部分用电(楼道用电)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供电配电室资产属于青海米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金644万多由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即使收取0.6元/度的电费也是亏损。水费2.58/吨是市场价,水接的市政管网,由西宁市供水集团供水二次加压送到省水泥厂家属院。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电费收取负责人邱师傅(18997001061)表示:空置房电费均按电表实际用电量收取,不存在乱收费情况。住户如有疑问,可与收费人员当面核对。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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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桥头镇 |
回复时间: |
2026-03-25 |
政府类政府类
桥头镇政府关于毛家寨水泥厂...
2026/03/25 6.4k 阅读 6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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