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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县长信...

2026/04/02 1.2w 阅读 17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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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县长信箱投诉信

发件人:

梦**

发件时间:

2026-03-24

发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我们是大通县毛家寨水泥厂家属院的全体居民,向您反映我们长期以来遭遇的违规加价收取电费、用电安全隐患突出、责任方推诿不作为等严重问题,恳请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督促相关部门为民做主,彻底解决我们的用电难题。该家属院由原水泥厂负责管理供电,多年来一直存在诸多严重侵害居民权益的问题:一是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加重居民生活负担。厂方长期不按国家规定电价收费,擅自抬高电费标准,居民被迫长期缴纳高价电费,生活成本居高不下,苦不堪言。二是供电设施老化,电压极不稳定,安全隐患极大。线路老旧、负荷不足,居民只要使用空调、电暖器、热水器等普通大功率电器就频繁跳闸、频繁断电,电压忽高忽低,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更存在触电、电器烧毁甚至引发火灾的重大安全风险。三是责任方只收钱不办事,报修投诉始终推诿扯皮。针对电价过高、断电跳闸、电压不稳等问题,居民已多次向厂方及相关维修人员反映、报修,但对方态度消极、敷衍塞责、一再拖延,从不主动检修维护线路设备。可每到收取电费时,却催缴积极、毫不含糊,完全是只收钱、不办事、不维护、不负责。多年来,我们全体居民一直生活在高价用电、用电不稳、安全无保障的困境中,正常生活秩序被严重扰乱,大家怨声载道却求助无门。基本用电是民生底线,我们实在无力再承受这种不合理、不安全的用电状况。我们恳请县长及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处理:1. 依法查处水泥厂家属院违规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乱加价,并退还历年违规多收的电费;2. 推动家属院尽快实现电网直供到户,从根本上规范用电管理,保障居民合法用电权益。我们坚信政府会心系百姓、为民解忧,恳请尽快给我们全体居民一个公正、及时的处理结果,让我们早日摆脱高价用电、用电不安全的困境。

回复:

网友:

好!咨询关于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县长信箱投诉信”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咨询问题核查结果

经对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票据核查、现场约谈,结果如下:

(一)电费长期乱收问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桥头镇黎明路19号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经查:毛家寨水泥厂建设于1977年,1999年股份制改造后,工人村水电由青海水泥股份公司供给,现有14栋590户居民,在册、退休职工及家属不足30户,长期无人居住房屋200户左右,实际入住320余户,家属院生产生活用电为青海水泥股份公司通过黄河配售有限公司进行核算后,向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服务中心购买,用电类别为大工业用电,电压等级为交流35KV,购买后由水泥厂通过厂内35千伏变压器转换成380伏供居民使用,变压器带来的日常电损由水泥厂负责,总降压站配电室及其设备、设施资产,于2021年9月16日由青海米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拍卖方式竞得,为维持使用及小区供电需向米米公司缴纳租金。执法人员调取青海水泥股份公司电费购价账单显示,2025年7月平均电价约为0.462元/千瓦时,8月平均电价约为0.465元/千瓦时,9月平均电价约为0.45元/千瓦时,11月平均电价约为0.499元/千瓦时,12月平均电价约为0.465元/千瓦时,2026年1月平均电价约为0.549元/千瓦时,2月平均电价约为0.509元/千瓦时。该家属院供电为大工业用电,经现场沟通协调,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因企业经营问题,无法降低电费收费标准。2026年3月10日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已向大通县政府办提交《青海水泥股份公司关于给水泥厂家属区供水、供电存在困难的报告》。

(二)抄表不规范问题

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小区电表抄表员,该抄表员正在15号楼进行抄表作业,随后执法人员随机对15号楼一单元9块、17号楼四单元的4块电表的抄表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经查:该家属院表具工作正常,电表箱位于楼道内显眼处,电表数据随时可以查看核对,该抄表员抄表规范、流程符合要求,数据记录已电表实际一致,记录表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人工抄表不存在不规范、乱抄多抄,随意估抄、漏抄错抄现象,抄表乱象丛生,数据严重失实、当月用电量与实际用电严重不符,抄表数据无依据、不透明等问题。

针对网友反映的“电费抄表全程由企业留守人员人工操作,无公开公示、无监督机制,居民多次质疑均未得到合理解释等问题”。执法人员积极联系该小区联系转供电企业进行整改,要求抄表数据进行公开公示、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数据公开透明。                        

联系处理结果

因网友号码有误,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无法与网友取得联系,请网友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系,联系方式:2722824。

最终办理结果: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问题形成专题汇报至大通县人民政府,建议将水泥厂家属院纳入电网改造项目中,实行分表到户,由转供电改为直供电。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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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大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6-04-0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