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后,关于开发区扩区范围在地统计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太原综改示范区的做法和本地实际,大同市有步骤地积极稳妥推进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范围在地统计工作顺利实施。深化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地统计改革工作,相关的政策依据有: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的《山西省开发区条例》(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规定、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的《山西省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重视和加强开发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晋开办函〔2017〕91号)规定及《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9年9月10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通过)第五条规定。《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后的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年5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下发同政发〔2020〕49号文件贯彻实施。深化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地统计改革工作的特点是:在不改变原有行政区划的基础上,进行扩区范围在地统计分工。有利于做大做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也有利于形成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扩区范围相关县区全口径统计体系。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深化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地统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解读
2020/08/16 3.7k 阅读 194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