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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同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2012/05/23 1.7w 阅读 376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我市分别于2011年10月11日以同政办发〔2011〕151号文和2012年4月20日以同政办发〔2012〕68号文成立和调整大同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由于市领导和有关局负责同志的分工变化,特别是近期省政府为加强和推进这项工作,又重新对山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详见“关于成立山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再次调整大同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暨宗地统一编码试点工作的部署和组织,督促各县(区)政府加快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克建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梁全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志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秦贵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刘怀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建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陈友 市民政局纪检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暨宗地统一编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秦贵(兼)。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