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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11/22 7.8k 阅读 472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大同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目标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19日

大同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程,进一步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晋政办发〔2005〕17号)和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对2011年度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行达标认定的通知》(晋教语〔2012〕1号)文件精神,省语委将于2012年12月下旬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认定。为切实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顺利达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把握政策,突出重点,依法推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

二、工作目标

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程,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1、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成为党政机关和社会各行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

2、实现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文字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社会主要领域的用字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窗口服务行业要带头使用规范汉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和广告,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手书的各类标牌凡使用了繁体字、异体字的,必须在明显的位置再配放规范字副牌。

三、内容标准

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

综合管理:满分80分。其中:组织领导(16分)、工作机构(14分)、管理措施(25分)、法制建设(10分)、宣传工作(15分)

普及普通话:满分100分。根据党政机关(24分)、广播电视(20分)、学校(36分)、公共服务行业(20分)的不同要求,检查普及普通话的情况,包括培训测试、使用普通话、持证上岗等方面的要求是否达标。

社会用字管理:满分100分。根据党政机关(15分)、学校(25分)、出版物(20分)、影视屏幕(20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0分)的不同要求,检查社会用字规范化的情况,主要是机关公文、学校教学、新闻出版及名称牌、招牌、街牌、标志牌、广告使用规范汉字情况。

评估标准:《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指标项目评估总分280分,合格标准为总得分196分以上,其中综合管理不低于56分(满分80分),普及普通话不低于70分(满分100分),社会用字管理应不低于70分(满分100分)。

四、评估对象

评估范围为大同市所在的城区部分,包括开发区。

重点领域是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1、党政机关。必查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城区政府办公室;抽查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区街道办事处。

2、学校。必查单位:大同大学、大同大学大同师范分校、大同三中、城区十四校、市实验幼儿园。

3、新闻媒体。必查单位:市文广新局、大同报社、大同广播电视台;随机抽查:电视频道一档新闻节目、一档专题节目、3条自主广告,广播电台一档以播音为主的15分钟节目,大同报社2012年一期报纸。

4、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必查单位:大同机场、公交公司、工商银行大同分行、市三医院、金帝豪生大酒店;抽查繁华商业街的店铺招牌和广告用字情况,街(路)片、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各3处。

五、评估程序

(一)听取汇报。听取受评部门、单位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各受评单位档案。查阅《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评估依据”中规定的档案、资料。

(三)座谈及测试。与受评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对受评单位人员普通话水平和汉语应用水平进行现场测试。

(四)实地检查。按照《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指标要素,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进行实地检查。

(五)汇总评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认定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六、评估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2年11月)

1、召开市语委成员单位和受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评估工作,切实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规划中。

2、宣布必查、抽查单位,明确范围。

3、建立机构,确定联络员。各受评部门、检查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及时将工作安排、机构组成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各受评部门、检查单位依据任务分解表进行本部门、单位的资料、档案准备。

(二)自查阶段(2012年12月上、中旬)

1、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在全市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2、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依据评估工作程序,对评估实地检查的项目进行认真自查整改。

3、办好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及相关人员培训班,做到受查单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4、确定永久性大型标语牌的内容、地点,并完成标牌的设立。

5、市语委组织市住建委、市政管委会、市乡镇规划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单位社会用字进行全面检查,对用字不规范的单位、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6、市语委办督查整改情况1—2次,对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

受评单位在此基础上写出自评报告,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请评估(2012年12月中旬)

1、市语委办向省语委办提出认定申请,推荐受查单位,并提供全市的自查自评报告。

2、请省语委办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初评1—2所受检单位,及时发现问题。

(四)检查落实

1、市语委办根据省评估工作组批文,确定最后受检单位,下发通知。

2、市语委办逐一对受检单位进行最后检查落实。

(五)接受评估(2012年12月下旬)

1、迎接省评估团,安排食宿。

2、安排评估日程、分工,做好评估团的各项服务、引导工作。

3、听取评估团对评估工作的意见。

市语委将分阶段检查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迎接评估的准备工作,并通报全市。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实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对发展文化事业,提高市民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营造扩大开放、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良好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全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的最后一年,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加强对创建、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1、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市政府颁布系列规章制度,对全市相关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对公务员普通话达标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启动公务员普通话测试达标工作。

2、学校要夯实基础。争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办好“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进一步将普通话及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及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内容。

3、新闻媒体要树立榜样。要制定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定,设立专门管理部门,对播出节目和出版报纸的语言文字进行监督检查,注重新闻媒体的社会教育动态,引导社会正确使国家语言文字。

4、公共服务行业要树立窗口形象。市商业、交通、铁路、旅游、卫生、文化、邮电、通讯等行业要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行业管理和员工行为规范,纳入对制定岗位人员的达标考核要求。

(三)齐抓共管,协调联动

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用语用字要限期整改,真正达到规范要求。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