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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3/12/10 1.3w 阅读 162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省驻同行政事业单位:

《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分段实施、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审批成本、强化审批监督、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

二、并联审批范围

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三、并联审批运作机制

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负责并联审批联审窗口的设立和管理,负责使用“大同市建设项目联合审图专用章”和“大同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专用章”。联审窗口由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联审部门窗口代表组成。“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主要是指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实行由联审窗口统一受理申请、统一组织协调、统一现场踏勘、统一联合审图、统一联合验收、统一验票发证,各并联审批部门同步审批,分别作出审批决定的运作模式。

四、并联审批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共分5个阶段,审批时限共需45—5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0个工作日)

该阶段主要是指申请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阶段。

1、出让土地

市国土局具备出让土地条件后,书面通知市政务大厅联审窗口。联审窗口组织市发改委、环保局、地震局、文物局、规划局、国安局、园林局等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相关部门出具初步意见。市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招拍挂)。市国土局在1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参加踏勘的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市国土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2、划拨土地

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联审窗口组织市发改委、环保局、地震局、文物局、规划局、国安局、园林局等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各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价性文件和批复文件。市国土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意见。

(二)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阶段(7个工作日)

该阶段主要是指申请单位向联审窗口提出立项申请,市发改委窗口接到联审窗口《受理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项目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项目立项。

1、出让土地

申请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后,市发改委窗口根据申请单位投资规模确定立项。市立项由市发改委出具立项文件,省立项由市发改委上报省发改委。

2、划拨土地

申请单位完成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市规划局完成项目选址、市国土局完成用地预审后,由市发改委根据投资规模确定立项。立项后,市国土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报批工作。

(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阶段(15个工作日)

该阶段主要指设计方案审核阶段,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三个环节。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5个工作日)

市规划局窗口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市水务局、林业局、人防办、园林局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联审窗口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5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向联审窗口提出联合审图申请,联审窗口会同联审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的经专业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出具《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联审窗口下达《受理通知书》后,联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各项建设项目规费。

初审未通过的建设工程施工图,申请单位按照联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联审窗口组织联审部门实施二次审图。二审未通过的,提交联审会议审查。经初审、二审或联审会议会审通过审查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审部门专职审图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表》上签字,联审窗口加盖“大同市建设项目联合审图专用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缴清各项规费后,向联审窗口提出申请,市规划局窗口接到联审窗口的《受理通知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联审窗口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6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在完成招投标工作后,向联审窗口提出申请,市住建委窗口接到联审窗口的《受理通知书》后,组织各站、办同步办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备案、招投标书面报告、招投标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备案等工作。市住建委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联审窗口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房地产开发的建设项目,市房管局窗口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阶段(7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具备法定竣工验收条件后,向联审窗口提出申请,联审窗口会同各联审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出具《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联审窗口下达《受理通知书》后,联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部门在《大同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表》上签字,联审窗口在《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合格证》加盖“大同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专用章”,市规划局窗口在2个工作日办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验收不合格的,联审部门要将不予验收的决定、理由或整改意见送联审窗口,由联审窗口向申请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

五、保障措施

(一)各部门要对各自审批环节负全责,建立相应的内部工作程序及监督机制,确保并联审批工作正常运转。

(二)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组织联席会议、联合现场踏勘、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各部门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积极参加,严格按照程序和承诺时限执行,无故缺席或逾期未提出意见者,视为同意和默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申请单位要积极协调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为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创造条件。对审批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解决。

(四)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系统。进驻部门要完善审批工作网络系统,构建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进驻单位信息系统共享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提供网络支持。

(五)完善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于市重点投资项目要纳入审批绿色通道,相关部门优先办理。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全程跟踪,督办落实,确保重点项目尽快落地。

(六)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大同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部门按本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审批工作规则。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试行办法》(同政办发〔2009〕202号文件)同时废止。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2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