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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1/27 9.6k 阅读 380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

《大同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17日

大同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2005〕17号)精神及省语委对我省二、三类城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总体部署,我市于2012年顺利完成了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达标任务。2014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启动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以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为主线,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通过评估,切实加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需要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评估内容及方式

评估内容:评估工作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把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管理工作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以及向乡镇、农村辐射作用的发挥作为评估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

综合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管理措施、法制建设、宣传工作。

普及普通话重点评估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四大领域”)普及普通话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措施落实以及公务员、教师、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公共服务行业的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社会用字管理重点评估四大领域用字规范制度、措施以及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活动、报刊、影视屏幕、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的用字情况。

评估方式:四大领域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抽取部分单位和对象进行评估。

1.党政机关:共评估4个单位,其中定点评估县区政府机关,县区教育局,其余2个党政机关随机抽取。

2.学校:随机抽取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高校)各1所。

3.新闻媒体:定点评估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报社(或内部简报)计4家媒体。随机检查电视台任一频道的1档新闻节目、1档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以及所有频道自办栏目的片头;随机检查电台(电视台)任1小时以播音(主持)为主的节目;查看政府网站3个以文字为主的页面;查看连续3期报纸(或内部简报)的所有版面。

4.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随机抽评1条繁华街道,1家大型商场,1个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1所综合性医院。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从2014年起到2015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学习宣传阶段(2014年1月~3月)

1.市级动员部署。主要任务是:制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及三类城市评估标准、规程;召开三类城市评估动员部署会,制定下发评估实施方案,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有关单位、各部门任务及工作职责。

2.县级动员部署。主要任务是:成立评估领导机构和工作组;制定县级评估方案和计划进度;分解下达评估责任目标;作好评估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3月30日前,向市语委报送相关评估方案(市语委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352-2087309)。

3.选聘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以及资深语言文字工作者成立市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达标、迎评过程中政策、法规、评估细则的解释、工作督查和有关业务方面的指导。

(二)自查、自纠、自评阶段(2014年4月~6月)

1.认真抓好自查整改工作。各受评县区、单位对照《山西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试行)》要求,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街道、社区、公共场所语言文字达标迎评工作、社会用字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搞好整改工作。并认真清理整治户外悬挂的不规范广告、标语、张贴画等。

2.做好相关人员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水平培训与测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相关部门、系统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播音员、主持人、解说员、话务员、导游员等)要参加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水平培训与测试。测试前必须参加培训,由县区语委办组织。培训测试率要达到指标要求。2014年2月份,市语委办将组织普通话测试报名工作。

3.认真迎接市级抽查并形成自评报告。县区本级及其所属各迎评单位在进一步开展自查、整改的同时,对各项迎评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到人;要组织进行骨干培训,以规范各受评单位的各项迎评工作和档案整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县区本级以及本县区各相关迎评单位的“自评报告”、“自评分表”及相关档案材料,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材料及自评报告报市语委办公室。各县区所辖各有关迎评单位(含本级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服务行业)要按照本县区语委及语委办统一布置的迎评规范要求,做好迎接市级抽查工作。

市语委将组织有关人员抽查受评县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情况,并进行初评,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督促检查落实。

(三)检查落实、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7月)

1.各受评县区、单位针对市语委初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按照评估标准的指标体系,将近三年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分类汇总并装订成册。

2.各县区语委可通过组织模拟评估,开展复查、整改。市语委进行评估过程的指导,并根据受评县区提出的申请,审阅自查自评报告,认定该县区已达到评估要求,确定评估计划(评估定点必查单位和随机抽查单位、评估日期),并于评估三周前书面报告省语委。

(四)申请验收、迎接评估阶段(2014年8月~12月)

1.组建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市语委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语委委员、市语委办及当地高校语委办负责人、语言文字专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设立评估指导组及4个评估小组,每个评估小组5-6人。

评估组的主要任务:

(1)听取受评县区语委关于该县区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汇报;

(2)查阅受评县区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的档案和相关资料,考察城区宣传环境;

(3)深入受评单位听取该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汇报,审核受评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或抽样调查,并按照《山西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审核相关资料、实地考察或抽样调查情况给受评单位逐项计分;

(4)评估指导组审核各评估小组评估结果并汇总评分,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汇总,提出认定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口头反馈给受评县区及受评单位。

2.开展评估。市评估工作计划经省语委同意后,市语委于评估前半个月内通知受评县区,届时组织评估组赴该县区进行检查评估。《山西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各项指标总分为280分,合格标准为总得分196分以上,其中综合管理应不低于56分,普及普通话应不低于70分,规范社会用字应不低于70分。

3.上报结果。市语委将受评县区的汇报材料、实地检查情况、评估报告于评估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报省语委。

4.验收认定。省语委采取审阅材料、实地抽查、委派观察团等办法,最终认定达标资格,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布三类城市评估结果。通过评估认定的三类城市将授予由省语委颁发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牌匾。

为使各县区迎评工作扎实有序稳妥开展,市语委将所辖10个县区分年度分批次进行评估。2014年第一批受评县区和拟定评估时间为:9月份南郊区、10月份矿区、11月份大同县、阳高县、12月份新荣区;2015年第二批受评县区和拟定评估时间为:4月份浑源县、5月份灵丘县、9月份广灵县、10月份天镇县、11月份左云县。

四、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构,扎实安排部署。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好安排部署,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落实,扎实组织开展迎评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及迎评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迎评实施方案,确定有关领导具体负责迎评日常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科学规划,精心部署,认真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迎评工作。

2.强化督促检查,抓好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各级语言文字工作者的指导作用,对党政机关、学校、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方面的各类文件、书籍、期刊、标语、标示、牌匾以及制作播放的影视、音像作品等用字规范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加大公务员和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加强工作进程中有关文件、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近三年完整的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3.县区语委应拟订迎评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并提请本县区财政划拨。迎评专项经费主要包含会议部署、检查评估、调查整改、申报验收、办公设备、宣传工作、资料汇总、表册印刷、图文音像设计制作、评估档案、临时人员聘请、交通后勤等项目的必需经费。

4.突出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街道办及城建、交通(汽车站)、铁路(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要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标语牌;公交车辆、出租车张贴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宣传画;各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悬挂宣传标语和张贴画;各单位和各学校设置3个以上制作规范的宣传标语牌,摆放在醒目位置,创设舆论氛围;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加大“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和方案,及时刊播有关创建达标的工作信息、动态、语言文字知识及达标迎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让群众了解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和自觉性,努力提高全县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保证迎评工作圆满完成。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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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