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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5/04/07 5.8k 阅读 143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实施意见》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年度全市质量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推动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三个转变”、李克强总理“把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时代”的重要论述,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六大发展”为统领,以服务全市“十大产业”为根本,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努力发挥质量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质量强市工作机制,推进质量强县(区)和质量兴企工作,夯实质量基础;积极引导制造业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培育、打造制造业品牌,不断提升主要产业的整体质量竞争力;农产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产品售后服务不断改善;建筑工程质量、道路工程质量、水利工程质量优良率、合格率达到或超过省要求,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逐步推动服务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一)产品质量目标。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6.5%以上。推动条件成熟的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全市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水平有效提升。重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达12.8%。大力推进第八批《国家马铃薯种植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和《南郊区酱用番茄种植与加工》、《左云县脱毒马铃薯栽培种植》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加大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力度,组织涉农部门和农业科研单位制订、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0项。市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标准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加强能源计量指导工作,加强民生计量器具管理。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企业,重点铲除假冒伪劣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达到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条件,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活动,创建2个省级农产品监管示范县,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生鲜乳、“瘦肉精”、畜禽屠宰、农资打假“六大”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认证工作。

(二)工程质量目标。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7%,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优工程)1项、省优质工程奖(汾水杯)2项、省优良工程5项。严格道路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五化”标准,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大质量抽检频率;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平均好路率达到75%以上,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努力创建优良工程。

(三)服务质量目标。积极推动服务业标准建设,在相关企业实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推动服务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提升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开展农业创新、农技推广、农业科普活动,农村服务业水平有效提高,使三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环境质量目标。空气质量达到省考核目标,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达到年度控制目标,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得到进一步治理,古城内严禁燃烧原煤,规范露天烧烤。

三、主要工作和部门分工

(一)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对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全市转型跨越发展的重点产业和行业,加大品牌培育和实施服务力度。组织大型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山西名牌培育机制,积极开展山西省名牌产品推选工作,推进云冈景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实施商标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注册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和大同市知名商标。(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按分工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大同检验检疫局等配合)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生鲜乳、“瘦肉精”、畜禽屠宰、农资打假“六大”专项整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2015年新建、改建、扩建标准化养殖场200个。种植业建立部级标准化园区1个、省级5个、市级20个。计划完成无公害产地认证5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30个,积极做好“三品认证”续证工作。抓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品牌培育机制创新,打造一批标志性龙头企业,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价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活动,创建2个省级农产品监管示范县。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认证工作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市农委、大同检验检疫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推进服务业质量建设。加大服务业标准化推进力度,在相关企业实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推动服务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提升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物局、交通局、市银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在相关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条件成熟的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完善国有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中小企业质量竞争力。(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配合)

(五)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行动计划任务实施,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淘汰黄标车工作。加强电力、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对标改造工程,发挥工程减排项目对污染减排的积极作用。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同煤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改善有关流域断面水质。督促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认真落实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治理,扎实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古城内严禁使用原煤,规范露天烧烤。(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政管委会、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城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提升重点民生领域服务质量。在旅游、金融、通讯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推动提升物流、金融、生活性和产品售后等重点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银监局、市旅游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和安全生产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推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加大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逐步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在全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大检查。加强水利工程监督,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市住建委、市水利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加强道路工程质量和交通运输质量监管。强化道路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建设单位监管责任与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五化”标准,把标准化、精细化要求贯穿到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加强公路工程各项质量技术指标的控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施工工艺和控制水平,扎实有效地治理质量通病,全面提高实体工程合格率,努力建设质量技术指标合格率高、外观质量好的优质精品工程。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加大质量抽检频率,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工程质量动态监测与预警系统网络平台及监管机制,有效实行差别化管理,严肃纠正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大力推广先进的工艺、工法和节能型材料,努力提升科技进步对工程质量的贡献率。继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重点公路工程建议使用智能张拉压浆工艺、钢筋加工数控设备、拌合站智能控制等先进工艺工法,解决影响工程耐久性、安全性的质量问题。对近年来在工程实践中不能完全保证质量的工艺、材料要逐步引导退出建设市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质量,逐步建立交通运输质量标准。(市住建委、交通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九)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排查,加强对全市小作坊安全监管,开展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标签实施登记报告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配合)

(十)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进出口及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大监督抽查,对涉及国计民生、人体健康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商)品,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扩大覆盖面。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抽查和后处理结果信息发布力度,提高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有效提升产品质量。突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大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开展家具、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儿童用品、交通工具等商品执法检查。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重点查处旅游市场的欺诈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继续保持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假冒仿冒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电器、农资、建材、汽配、家具等商品,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车用汽柴油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与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缺斤短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示等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进出口商品的监管力度。(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大同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市财政局按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名牌产品及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组织大中型企业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估活动,积极利用各类电商、博览会和“山西品牌中华行”等平台开展品牌宣传,继续推动我市名优特产品走向全国,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建立商贸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责,质量主管负直接责任,建立全环节责任追溯机制。推进商贸企业质量失信“黑名单”建章立制工作,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公布一批质量严重失信企业,提升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和老字号等品牌建设,支持开展品牌连锁经营,培育一批具有大同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继续加大集中供热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确保达标排放。重点加强对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监管力度,明确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对完不成脱硝治理任务的水泥厂不审批、不上报或者实行停产、限产。加大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禁止密封不严的渣土运输车辆的施工项目运行。加大餐饮业油烟控制措施,积极扶持餐厨垃圾、污泥、粪便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鼓励相关县区秸杆综合利用项目做大做强。(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公安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三)有效推动旅游质量的提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和引导旅游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导游大赛。加强诚信教育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旅行社开发个性化旅游产品,树立品牌意识。加大旅游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低价竞争、虚假宣传、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安全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市文物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配合)

(十四)搞好质量宣传工作。鼓励和督促各县(区)开展质量文化主题活动。大力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自觉抵制质量违法行为。培养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的消费理念。加强质量文化交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实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学校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问题信息。充分利用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广泛宣传质量知识,积极开展全国(质量月)系列主题活动。(市质监局牵头,大同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配合)

(十五)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企业中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基层班组创新质量管理工具,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全市QC小组质量技术创新成果发布推广活动。(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团市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建立健全以产(商)品和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为基础,以产品合格率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统计分析制度,逐步把质量指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对质量统计工作的专项投入和经费保障。(市质监局、大同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配合,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县(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2015年探索制定县(区)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包括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考核指标纳入县(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质监局、大同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市委组织部考核办、市工商局、市食药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质量建设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本系统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限定时限,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质量发展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在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凝聚合力上下功夫,做到密切配合,有效联动,稳步实施。

(三)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质量工作进行考核,确保质量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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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