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同政办发[2014]139号)文件精神,原大同市卫生局、大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12月15日正式合并。现大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业已刻就,从即日起启用。岂不是废止原大同市卫生局、大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章。特此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0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