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大同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7日
大同市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
按照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金融振兴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6号)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同金融振兴的实施意见》(同发〔2015〕9号)、《大同市2016年经济工作要点》以及《大同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6年行动计划》、《大同市2016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提升金融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2016年行动计划。
一、推动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完成75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牵头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统计局)
二、壮大社会融资总量。促进信贷融资、表外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险资入同、上市融资和激活民资全面发力,力争全年社会融资总量不少于130亿元,其中:间接融资(银行贷款、表外融资)达到80亿元;直接融资50亿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银监分局、市经建投、市投资担保中心、大同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基金管理机构、驻同各证券公司、境内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
三、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成大同北都农村商业银行与新荣区农村信用联社的新设合并,组建大同农村商业银行。完成农信社改制年度任务,组建左云农村商业银行,推进灵丘、大同县联社农商行改制工作。(牵头单位:大同银监分局、省联社大同办事处)
四、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支持大同银行继续深化以市场化为核心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大同银行扩大省内业务和网点覆盖面,促进大同银行良性发展,扩大大同银行的区域影响力,鼓励大同银行做精、做强、做大。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地方中小法人银行机构,新增3家村镇银行。积极引进国内外银行在同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创新业务。(牵头单位:大同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五、积极发展地方证券机构。支持山西证券大同分公司、大同证券大同分公司发展,年内新增3家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证券公司)
六、完善健全保险制度,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的水平和能力。加大“三农”保险的覆盖面,支持县区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大力发展医疗养老健康保险,推广民生救助保险、城乡居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大力推动发展涉及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积极推动《大同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出台。(牵头单位:山西省保险协会大同办事处;配合单位:大同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七、促进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行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市、县区二级国有或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在2016年底前达到2亿元。做大做强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山西和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实收资本在2016年达到10亿元。设立市融资担保行业风险补偿资金,2016年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积极推动《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同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尽快出台。(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银监分局、市投资担保中心、市信用与担保协会、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西和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八、做实做大市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强力助推中小企业、潜力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投资担保中心、市经建投公司、市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子基金管理机构)
九、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畜牧、杂粮等领域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华晟果蔬、华林商贸等7家企业新三板挂牌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配合单位:魏都基金、各证券公司)
十、实施金融扶贫工程。推动实施精准金融扶贫战略,按照“政府风险补偿、银行杠杆撬动、贷款扶贫贴息、落实精准扶贫”的思路,年内争取发放贷款1.7015亿元,带动贫困户3450户。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和扶贫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切实解决贫困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牵头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银监分局、山西省保险协会大同办事处;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金融机构)
十一、探索金融超市建设。支持在金融街设立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融资租赁、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典当、互联网金融、信息咨询、评估、评级、法律、会计等机构或分支机构,形成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聚集区、创投引领区、新型活力区。(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大同银监分局、市商务局、市投资担保中心、山西省保险协会大同办事处、山西阳光汽车家园、各金融机构及准金融机构等)
十二、强化金融支持供给侧改革,积极发挥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研究制定“去杠杆”的具体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向非煤产业倾斜,加大对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金融支持,做好信贷资金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对接落地。加快落实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支持企业调整负债结构。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强化对科技创新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牵头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银监分局、山西省保险协会大同办事处)
十三、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发展融资租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大同银监分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工商局、魏都基金公司)
十四、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和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提供低成本、长期限资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建投等)
十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尽快完成文瀛湖存量项目的PPP改造。(牵头单位:市经建投)
十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风险防控,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互联网金融涉嫌非法集资的专项风险排查。(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山西省保险协会大同办事处;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其他成员单位等)
十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大力开展诚信宣传,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公安局;配合单位:人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大同银监分局、市工商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