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同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掌握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排查我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网站网络安全风险和隐患,堵塞网络安全漏洞,提高我市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的综合防护能力,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切实履行公安机关对网络安全的监管职责,近期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2016年山西省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一类:我市国家级重要信息系统和市级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及其他第三级(含)以上重要信息系统。
第二类:工业控制类系统,主要包括电力、通信、铁路、航空航天、交通、石油、石化、核工业、矿山、冶金、水利、烟草、制造、邮电通讯、环保、医疗等16个重点领域以及市政(轨道交通、城市燃气、热网、排水、污水处理)领域的工业控制类系统。
第三类:重点互联网站,主要包括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门户网站。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自查和公安机关组织技术检测、开展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情况,制定全行业网络安全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情况,全行业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全行业信息系统的底数情况和安全保护状况,全行业开展等级保护、安全监测、信息通报、重要数据保护、灾难备份、应急演练等重点工作情况;全行业网络安全机构、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等情况;本行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情况。
(二)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情况,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情况;单位开展等级保护工作情况,以及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技术检测、风险评估、数据保护、容灾备份、应急演练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单位网络安全经费保障和人员安全管理、岗位培训等情况;新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
(三)重要信息系统、网络设施和大数据安全保护状况。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机制的落实情况,应对网络攻击能力情况;设备和资产情况;建设投入和安全经费投入情况;安全保护计划和落实情况;开展等级测评和建设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的建设和落实情况;重要数据的存储、应用、流转和安全保护情况;网络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报告和应急处置情况;使用国外信息技术产品、服务情况和安全可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心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国产化替代工程计划和进展情况;运行维护单位、服务外包情况等。
(四)工控系统安全保护状况。工控系统隶属行业分布情况,本地各相关行业工控系统类别、数量情况;工控系统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情况;网络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系统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与互联网连接情况,运维服务和外包情况,重要信息资产构成情况;核心设备采用国外产品情况;工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应急演练、灾难备份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系统抵御渗透、攻击、窃密等重点措施情况。
(五)重点网站安全防护情况。重点网站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安全自查等工作情况;网站开办单位、运行维护单位的安全责任部门、责任人等的落实情况;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防入侵、防攻击、防篡改、防挂马等技术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网站安全监测预警、备份恢复、应急处置等措施落实情况,网站安全事件(事故)处置情况。网站统一标识情况以及向通信管理部门备案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展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2016年度公安机关网络安全执法检查自查表》(表格可从大同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http://www.dtgabmfw.gov.cn“表格下载-网警”栏目中下载),于6月底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大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御东新区西京街大同市公安局院内,联系电话:2322282)。
(二)各重点互联网站运营使用单位要继续按照年初开展的“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相关单位所属网站的安全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利益。
(三)在前期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公安机关将开展远程和现场网络安全技术检测,查找相关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各单位接到技术检测反馈结果后,要及时整改到位,对于逾期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或者拒不整改的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