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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大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017/09/26 1.8w 阅读 434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各中央及省属企业:

第三届大同仲裁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7〕18号),由第三届大同仲裁委员会商有关部门、商会提名,经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复核,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大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栗培林 市商务局原局长

常务副主任:刘友和 市政府法制办原主任

副 主 任:王发市 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姚 锦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延银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委   员:吴瑞生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丁永胜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刘建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魏继平 市财政局局长

      秦 贵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宋江儒 市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

      曹 旭 市商务局局长

      赵文武 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马玉泉 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市房屋权属交易中心主任)

      张杰明 市贸促会副会长

      安世奎 市工商联合会副主席

秘 书 长:刘友和(兼)

上述人员除主任、秘书长为专职外,其他人员均为兼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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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