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企事业单位,各中央及省属企业:
第三届大同仲裁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7〕18号),由第三届大同仲裁委员会商有关部门、商会提名,经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复核,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大同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栗培林 市商务局原局长
常务副主任:刘友和 市政府法制办原主任
副 主 任:王发市 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姚 锦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延银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委 员:吴瑞生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丁永胜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刘建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魏继平 市财政局局长
秦 贵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宋江儒 市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
曹 旭 市商务局局长
赵文武 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马玉泉 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市房屋权属交易中心主任)
张杰明 市贸促会副会长
安世奎 市工商联合会副主席
秘 书 长:刘友和(兼)
上述人员除主任、秘书长为专职外,其他人员均为兼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