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按照全省市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会的精神,根据《大同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同字〔2019〕85号),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首批将市发改委等27个单位的269项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现将首批划转事项清单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做好划转事项的审管衔接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