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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2021/05/18 1.3w 阅读 333 点赞

平城区人民政府、云冈区人民政府、云州区人民政府、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建局等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与调整情况的通报》(晋环机动车函〔2020〕8号)的有关要求,已编制完成《大同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