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市扶贫办:
今年1月以来,我市各级人社、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协同推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第二季度以来,省人社厅对各市、县(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进度进行日通报。目前,各市、县(区)进展不平衡,我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平均参保率、缴费率和待遇发放率在全省排名靠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转落后局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现有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省委楼阳生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工作,是着眼于巩固脱贫、防止返贫、解决好低收入老年居民基本社会保障问题的一项新政。这项惠民制度从2021年1月起实施。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政治任务,被省委列入党史教育“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内,是各级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被市政府列入跟踪督查清单中。让这项新政尽快惠及千家万户和广大城乡居民,对于巩固脱贫成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提升老年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养老保障水平,弘扬孝善文化,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主体责任,传导责任压力
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仅靠人社部门孤军奋战,力量不足、效果不佳,需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村(社区)“两委”共同推动。我市这项工作目前在全省排名落后,主要原因是尚未压实县(区)政府、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尚未把责任和压力传导于村和社区“两委”,乡村两级干部和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干部动员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重要作用尚未发挥出来。各县区政府“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这项工作,主动督促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积极组织乡村两级基层干部,面向千家万户和广大应参保居民,精准开展政策宣传和参保缴费动员工作。通过采取这一关键措施,快速提升我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和缴费率。
三、明确序时进度和年终目标,强化督查和考核
6月底前各县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率、缴费率、待遇发放率在全省119个县区排名中均进入前60名,65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应全部享受待遇,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群体应全部由政府代缴保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45周岁不满65周岁的人群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参保并缴纳保费。9月底前各县区的参保率、缴费率、待遇发放率在全省县区排名中均进入前40名,在基本完成6月底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第三季度将多数年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群纳入补充险参保缴费范围。四季度继续开展补充险参保扩面和保费征缴工作,力争年底前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居民全部纳入补充险覆盖范围,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完成,市政府责成市人社局对各县区的进度定期向各县区政府办公室通报。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把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项重点工作列入督查项目,紧盯序时进度和年终目标,对各乡镇(街道)的推进情况跟踪督查,逐月调度,及时通报,必要时对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四、针对症结所在,采取管用措施提速增效
目前,导致我市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缓慢的原因,一是乡、村两级干部动员居民参保缴费的作用发挥不到位,这是主要原因;二是多数县区社保(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任务逐年增加,而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正式人员严重短缺,借用和临时聘用人员占比较高,临时人员待遇低、流动频繁,经办队伍不稳定,经办力量薄弱,“小马拉大车”日益突出;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和补充养老保险大量日常业务经办基础工作主要依靠乡村两级协办员承担,由于他们只有责任没有相应待遇或待遇很低,其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四是多数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延伸到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居民和乡村农保协办员不能就近办理业务;五是部分城乡居民住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人户分离,“找人难”问题不同程度普遍存在,有些人处于失联状态,基层社保工作人员采集他们的参保缴费信息有困难;六是许多老年居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进行线上参保缴费;七是补充险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比待遇很低,与居民基本险相比领取待遇年龄晚5年,吸引力不够,中青年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不高;八是上半年是居民基本险集中缴费期,受信息系统限制,在基本险缴费未完成前,不能进行补充险缴费;九是少数65周岁应参加补充险居民,由于没有进行生存认证,基本险待遇暂停发放,受信息系统限制,补充险待遇也不能发放。
针对上述原因,采取具体速效措施,想方设法加快实施进度。一是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各县区要在6月10日前迅速推进政府代缴困难群体保费工作,在6月底前把参保缴费积极性较高的大龄(45周岁以上)居民尽快纳入补充险覆盖范围,下半年面向中青年应参保居民和人户分离居民继续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二是引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发放居民光伏收益、劳务报酬和福利待遇时试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的办法;三是提倡父母代外出务工子女缴费、子女代父母缴费、家庭成员相互垫缴保费;四是集中力量抓大户(基本险参保人数最多的乡镇或街道),快速提升参保缴费人数;五是选择一个乡镇(街道)将其培育成示范点,以点代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奠定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是在机构编制紧缩的大形势下,采取编外聘用、公开招聘等办法补充县区社保(农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尽快解决“小马拉大车”这一老大难问题。对编外公开招聘人员的经费参照全额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标准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稳定保障,保证编外公开招聘人员与编内人员待遇平衡、同工同酬。二是对没有公职人员身份的农保乡村代办员给予适当补贴,补贴办法和标准全市统一,责成市人社局、财政局制定。
三是县区财政对农保经办机构予以支持,合理核定人员与办公经费,保证正常运转。四是尽快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所需费用县区财政予以保障。
五、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发挥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优势,通过广播、报纸、电视节目和发放宣传手册等传统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浓厚氛围;二是扩展宣传内容,不仅宣传政策和实施这项制度的意义,还要宣传使用手机APP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的操作办法;三是从老年居民信息渠道不够畅通的实际出发,动员乡村两级基层干部进村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四是推广云州区群发短信经验,做到精准宣传,精准传递信息;五是及时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尽快宣传推广。六是推广复制朔州市经验,由宣传部门在各类媒体发布倡议书,号召各类公职人员履行赡养父母义务,为符合补充险参保条件的父母缴纳保费,做到早缴费、持续缴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增加父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凝心聚力狠抓上述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争分夺秒、奋起直追、进位争先,迅速扭转目前落后局面,县区绝不能拖全市后腿、我市绝不能拖全省后腿。要紧盯序时进度和年终目标,努力提升实施进度,确保年底交总账时,我市平均参保率、缴费率、待遇发放率在全省排名中“争一保二不出三”、进入前三名,把这项重大民生工程惠及到千家万户,以优异成绩向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党的百年华诞增光添彩。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