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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第三批)

2023/04/24 1.4w 阅读 291 点赞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现将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大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第三批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