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现予以公布大同市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细落实保护管理责任,按期设置保护标志,科学划定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要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珍贵的红色资源,在确保红色文化遗址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价值挖掘和传承利用,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附件:第一批市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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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红色文化遗址名称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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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城区 |
大同和平解放谈判旧址 |
革命运动、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纪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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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城区 |
中共大同工委旧址 |
机构、会议旧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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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城区 |
大同学生运动发源地 (山西省立第三中学) |
革命运动、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纪念地 |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