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2026年监测对象动态调整的公告 (第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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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县农业农村局
依据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青乡振局〔2023〕2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入户核实、村级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定,第四批共识别纳入监测对象5户18人,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971—2723391
监督电话:12317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