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转型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推进城镇化对于我市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实现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转型发展为主线,确立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的战略;着力推进文化名城、旅游名都、生态名邑、经济强市“三名一强”建设步伐;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低碳发展的创新之路。着力突破支柱产业单一的发展格局,尽快形成加快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体制,使城乡一体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2、坚持以人为本、现代化导向。
3、坚持区域协调、城乡统筹。
4、坚持节约发展、绿色发展。
5、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二、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城镇化,确定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面貌明显改善;实施城市建设工程和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项目,全面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较好保护;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每年转移一定数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能力明显提高;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一核、一圈、三群”的城镇空间布局框架,结合我市自然地理环境、资源禀赋和城镇发展条件,坚持“空间集聚、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以8个农业县区驻地镇建设为中心,实施“大县城”战略,以20个“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为重点,通过产业集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和政策优惠,大力推进人口向县城集中,壮大县域中心城镇规模;择优发展特色鲜明、具有产业支撑的示范镇,积极推进县域人口与经济布局的空间集中化进程,形成连动推进一体化的城镇化格局。
(一)提高城市规划水平
规划是城乡建设的总纲,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必须突出规划的龙头地位,充分发挥规划对全市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十二五”期间,我市要高水平、高标准地完成《大同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大同都市区规划》,科学制定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和实施保障措施,从而有力指导我市城镇体系结构的发展和完善。与此同时,要完成《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并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我市将全面编制完成七县四区的总体规划和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全面编制完成20个重点示范镇的近期建设规划,以及我市行政村的新农村规划等建设规划。
要牢固树立已批准规划的权威地位,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进行修改。要逐步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力度,切实发挥规划对城市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监察体系,保障各项建设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二)塑造城市新形象
按照“一轴双城,分开发展;古今兼顾,新旧两利;传承文脉,创造特色;不求最大,但求最佳”的思路,加快实施城市发展战略。即以御河为纵轴,御东加快建设新城区,御西整治传统旧城区。
在御西旧区,通过按照原材料、原形态、原工艺、原技术对大同古城标志性历史建筑及街道的修复,恢复古城原有形制,逐步拆除各类与古城不协调的建筑,全面展现“塞上古都,大佛名城”的历史神韵和巍峨风采。
在御东建设以行政中心、文化教育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综合服务区,塑造现代化城市形象。“十二五”期间内,形成新区建设的总体框架,大力引进高新技术,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城市信息枢纽,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初步打造“总部经济”。以大同大学为中心的院校积极发展产学研基地,凭借古城新城的双重魅力吸引更多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发,使御东新区成为科技人才交流中心、信息交汇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成为城市形象的新亮点。
(三)实施大县城战略
加快县城发展是我市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县要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县域为单元、县城为中心,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等“六个一体化”,做强做大县城,通过大县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向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精心培育重点镇
“十二五”期间我市力争每年有2-3个小城镇列为省“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扶持2个市级“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被纳入“百镇建设”的示范重点镇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建设实施方案》;依照《百镇建设实施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编制近期建设规划,重点抓好“五建设两整治”(及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等五项建设,镇区景观风貌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把重点镇建设成为集聚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
各级政府要把握推进城镇化的良好时机,把推进城镇化作为摆脱我市小城镇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的现实状况的契机,力争在“十二五”后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产业支撑、经济辐射周边村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小城镇。“十二五”省、市、县按照7:7:6的比例每镇补助的2000万元要重点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大重点镇的扶持力度,涉及小城镇发展的示范选择、政策试点和资金支持应当优先安排于重点镇。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百镇建设重点示范镇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市政府每年安排3000万元城镇化建设激励资金,重点对省、市示范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五)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城市电信、电力、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以适应城市工业化水平提高、人口聚集的客观要求。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实行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天然气全覆盖工程。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源头治理,引导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运用可再生能源提升清洁生产总体水平,促进生态产业蓬勃发展。
到2015年,实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三个全覆盖,供水普及率达到97%,燃气普及率达到9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人均道路面积1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
(六)抓好七大产业园区建设
要坚持园区经济发展战略,发挥园区承载作用,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现代装备制造园区、新型医药园区、新能源光伏产业园区、煤炭循环经济园区、化工新材料园区、新型煤化工园区、新型管线材园区等七大园区。集聚生产要素,完善配套功能,构筑发展平台,推动项目向园区投放、工业向园区转移、企业向园区集中、创新要素向园区汇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搭建投资平台,构建“设施齐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资源共享、产业循环、服务优质、生态良好”的产业基地。
全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的园区建设,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建立与城镇格局分布相适应的产业园区布局调控机制、产业园区互动发展机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机制、产业园区与城镇建设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以城镇为依托、产业园区为支撑的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发展格局。
(七)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住房问题是推进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民生问题。要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从而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水平,提升我市城镇居民的住房建设品位。要加强政策调控,从投资、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尽快增加基本住房有效供给,科学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结构和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十二五”期间,我市建设廉租住房90080套,450.52万㎡,公共租赁住房60335套、350万㎡,经济适用住房36315套、235.5万㎡,共186730套、1036.02万㎡,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健全廉租房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等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加大我市危房改造和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加强市场监督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八)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走城镇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镇发展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镇发展与生态容量相协调的城镇化道路。要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全面加强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建设,制定科学规划,强化生态补偿,合理开发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的原则,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加强天然林保护和防护林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全面推进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节能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大规模建设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区绿地、企业绿地、风景林地以及交通干线和水系网络的绿色走廊,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和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矿产、森林、水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引导、鼓励和扶持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建设,实现生态建设公益化和市场化双向发展。
(九)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是完善功能、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进程中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电影院等教育、医疗、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规划,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让城乡居民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和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着力推进学校、医院建设,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完善城镇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设施,不断完善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卫生条件,从而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
(十)积极创建新能源示范基地
新能源产业是大同市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立足国家发展新能源“煤炭清洁化、能源绿色化、制造新型化、产业集群化、运用规模化”的发展战略;把握我市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定位(即把黑色能源转化为清洁能源,实现煤炭清洁化;充分利用光、风、垃圾等能源,实现能源绿色化或再生化;围绕制造业发展方向,实现制造新型化;把握产业转型的重点,实现产业集群化;明确新能源运用的综合性、系统性、广泛性等特性,实现运用规模化,最终实现城市智能化、智慧化的目标。)通过深化《大同市新能源城市规划》,开办“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细化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园区承载、开放引进、金融支持、技术创新等实施措施,为创建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奠定基础。
四、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
深化户籍管理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户籍管理及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配套制度,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城乡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
1、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降低落户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以稳定居所、稳定职业、稳定经济来源“三个稳定”为基本的落户条件,在城镇只要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并在此居住的居民,均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住户口。设定过渡期,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全面推荐“五项纳入”,即农村居民转户后,可享受城镇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政策,可与城镇居民有同等待遇。
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增强统筹协调的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基本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储备制度。另外,要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规范征收流程,做到应收尽收。积极稳妥地强化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严防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全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加大社会福利服务网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重点做好失地农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保持各项社会保险覆盖人数和基金收入的同步增长。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继续加快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3、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基础建设,扎实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继续巩固“普九”成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关注职业教育发展,努力扩大职业高中招生规模。实施好大同三中、大同五中、九中、十二中、十三中、北京师范大学大同附中、实验小学等学校的新建工程。
4、完善就业促进制度。积极扩大就业,坚持就业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最大限度增加就业容量。大力推进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本领,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继续做好就业困难人群中特殊群体的就业工作,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和军队退役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同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耿彦波市长为组长,郝月生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大同市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推进全市城镇化工作的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强化管理考核
推进城镇化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推进城镇化领导组,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协调制度。研究建立城镇化统计检测评价指标体系。市政府要将每年城镇化发展目标任务列入对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年初明确目标、逐月予以通报、半年重点抽查、年终考核排队”的考核制度,对各相关单位、县(区)进行测评和考核。
(三)注重舆论引导
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和素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开辟专题或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全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城镇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