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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市内重点工业产品销售措施办法的通知

2013/08/14 7.0k 阅读 293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进一步趋紧影响,全市工业经济呈现低速增长态势,特别是市场需求不足严重制约当前工业经济的较快发展。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3〕67号)《关于印发促进省内工业产品销售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积极应对当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有效引导市场销售,切实扩大我市工业产品尤其是煤电支柱产品的市场销售,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制定以下措施办法。

一、着力推动煤电产业发展

1、加大煤电企业合作。积极引导市内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建立煤电联营和长协合同签订,促进全市煤电市场的战略合作和同步发展。

2、重点奖励使用市内电煤。以构建煤电长协合作和煤电联营为基础,促进市内电煤销售。并积极争取省政府每年55亿千瓦时奖励电量,切实推动煤炭电力行业协同增长。

3、规范市内电煤市场。市经委、市环保局、市煤管局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大电煤环境污染物指标稽查力度,严禁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省外电煤流入我市。

二、有效促进用电能力提升

4、实施奖励用电。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对每季用电量大于等于600万千瓦时,且比上年平均季用电量增长5%以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效益企业争取奖励用电。

5、落实调峰电价。认真落实省政府调整后的峰谷时段电价,鼓励企业尽量安排利用低谷时段组织生产,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6、组织实施多边交易。组织筛选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符合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相关政策的高载能企业上报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省内发电企业单边或多边交易方式的售供电模式,直接互动交易,促进供用电双方互惠共赢。

7、谋划大用户直供电。选择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具备条件的大用户企业上报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直供电,通过大用户直供电,提高部分发电企业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降低用电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三、切实加大市内产品销售

8、优先选择市内产品。同煤集团、大同二电厂、大唐国际云冈热电公司、同车公司等重点国省属企业组织生产购买的各类原辅材料,市、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交通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以及煤矿改造、工业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采购选用设备、产品时,在同等质量、同等价格、优质服务的条件下优先购买使用市内钢材、水泥、煤机等大宗重点产品。

9、强化产品采购监管。要建立大宗产品产销对接长效机制和督导检查机制,切实保障我市工业产品市内市场占有率。市重点办负责考核督促市重点工程项目采购使用本市钢材、水泥等大宗产品;市煤炭局要加强地方煤炭企业优先采购市内煤机等产品的督导并指导推动市内煤机等生产企业向外地煤炭企业煤机产品的销售。市经委负责督导其它大宗重点产品的市内销售使用情况。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国有投资或受政府资金资助项目大宗产品采购招投标工作的指导。

10、确保重点产品质量。本市大宗产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加强企业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所提供产品质量优、信誉好、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及时周到,确保优质产品供应市场。

四、积极组织狠抓落实

11、发挥行协服务作用。要积极发挥各行业协会作用,分行业认定优质优价产品,筛选和确定市内大宗产品定点采购企业目录。搭建全市工业品产需衔接平台,建立大宗产品供需统计制度,及时发布项目、产品的供需信息,组织运作开展产需对接活动,构建产销对接有效机制。

12、各重点国省属企业尽快确定今年后五个月生产所需大宗原辅材料目录,并将目录上报市经委。

13、加强组织协调引导。成立由市经委、监察、财政、环保、住建、审计、煤炭、质监、物价等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组成的协调工作组,由市经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落实本单位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市内重点产品市场销售的引导。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