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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的通知

2018/05/03 1.5w 阅读 351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直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精神,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的强大声势,推动金融企业高效清收不良贷款、处置抵债资产,切实保障金融企业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经各银行机构认真核查、主客观综合判断,确定大同市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的名单,经联席会议的研究,现将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公布处置,共涉及4家企业和10名个人(名单附后)。其中:企业贷款29笔,个人贷款243笔,所涉本金52869.2万元,欠息金额高达16200.21万元。按照“大同市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的职责分工,任务分解如下,请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公布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此次专项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及时组织实施对债务人或担保人的各类资产进行法律保全。

(三)市公安局:收集线索并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追缴相关款项。

(四)市工商局:限制曝光企业及个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五)人民银行大同中心支行:指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全力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失信企业和个人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判决结果的落实。

(六)大同银监分局:负责协调银行业机构出台联合惩戒措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